證監會首次發布全行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
根據《證券期貨市場統計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60號),證監會于今日發布了《證券期貨業統計指標標準指引》(證監會公告[2013]5號)(下稱《指引》),這是自資本市場建立以來,中國證監會首次對外發布的全行業、系統性、規范化的統計指標標準指引,是重要的統計基礎規范,填補了證監會系統統計指標標準的空白。《指引》將于2013年5月正式實施。
《指引》在層次結構上分四個層級。第一層級分為股票市場、債券市場、基金市場、期貨市場、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五大模塊。第二層級按指標描述內容的性質,將第一層級各模塊之下指標分為不同指標群。第三層級為針對統計對象共性特征,外延能涵蓋某類統計對象的寬口徑一級指標。第四層級為一級指標之下,根據不同種類進行細分的二級指標。以上市公司家數統計為例,第一層級為“股票市場”,第二層級為“市場規模”。第三層級為“上市公司家數”,是指統計期末其股票在滬深交易所發行上市的全部股份有限公司的數量。第四層級為按照統計維度和種類細分的指標,如“暫停上市公司家數”、“A股上市公司家數”等。
按照急用先行等原則,《指引》對證券期貨行業的統計指標進行了全面梳理,目前形成了99個一級統計指標。一級統計指標強調對統計對象共性的描述,其外延較廣,屬于寬口徑指標。具體分布而言,股票市場34個,債券市場13個,基金市場16個,期貨市場15個,經營機構21個。一級指標之下,將統計對象的常用類屬列舉,形成430多個二級指標;如果按照統計維度和統計種類詳細計算,將衍生出1300多個進一步細分的指標,基本可以滿足目前統計工作需要。
(李昕澤)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