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將核查882家再審IPO企業
一場猛烈的財務核查風暴將席卷882家再審IPO企業。
1月8日,來自全國數十家保薦機構的代表匯聚北京,參加監管部門召集的IPO再審企業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會議。
在會上,證監會人士對頒布的《關于做好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公司2012年度財務報告專項檢查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做了進一步詳細的解讀。
證監會副主席姚剛更宣布將成立不少于15個小組,約百人的核查隊伍,對在審IPO項目進行抽查。有監管層領導在會上透露,核查隊伍將對20-50個項目進行抽查。
自查抽查 嚴抓信披
“誰都別心存僥幸,凡是進入行政受理程序的,就必須承擔申報文件真實、準確、完整的責任”,證監會副主席姚剛在會上嚴厲警告了與會券商代表。
據與會投行人士表示,本次會議上明確感受到了監管層嚴控信披質量的決心。根據監管層的要求,各家券商投行需自查申報的IPO企業2012年財務情況,并在3月31日之前,向會里遞交相應的自查報告。
監管層表示,在3月31日前不能上報自查報告的,須在20日內申請中止審核,否則監管層有權終結審核。
“本次專項行動的主要目的是打擊IPO企業的財務造假和利潤調節行為”,深圳某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同時放松對IPO企業的業績審核要求。
“總的來說,會議精神可以理解為業績下滑并不可怕,但決不能造假”,上述投行人士表示,只要企業業績下滑程度不要偏離行業平均水平太多,是可以接受的。但創業板IPO企業的業績要求會相對嚴一些。
據了解,目前投行正在積極布置人員,前往各個項目現場進行財務檢查工作。
“光是關聯交易一項,就要核查前20家客戶和前20家供應商。此外,還有庫存、應收賬款等各項指標,工作量非常大”,某與會券商人士表示,但在監管層嚴厲的姿態下,自查工作又必須格外細心。
更有與會人士稱,監管層的核查小組將有可能首次直接到現場核查發行人賬目,而這在以往是只有當企業出現重大問題時,才會啟用的手段。
“自查為基礎,證監會再抽查,相當于普適性的反饋意見”,證監會發行部主任陸文山在會上指出。
自查不力將遭嚴懲
據了解,監管部門在本次會議上對投行的自查行動提出了明確的要求。
除了自查過程要明確人員、時間、過程,獲得的核查證據外,同時還要保留好工作底稿。如果發現企業存在粉飾或造假,保薦機構和會計師要主動書面報告證監局或發行部。
對此,有投行人士認為關鍵要擠出報告的水分,同時充分披露風險。
從細節上看,這次監管層要求保薦機構的自查項目包含了關聯交易、存貨判斷、現金收付等多項財務指標,同時在還有更多細致的科目。
姚剛在會上表示,如果發現重大問題,稽查局將會提前介入。結案后中介機構將面臨監管或處罰的情況。
監管措施包括談話提醒、出具警示函等手段,而行政處罰則按照法律法規辦事。而在本輪檢查工作結束后,還出現問題,將按照法律上限來處罰。
而對于即將到來的核查風暴,許多投行人士已經感受到壓力。
“目前最大的問題是沒有一個案例作為榜樣,我們不知道自查的底線要到什么程度”,某券商投行人士坦言,看待IPO企業不是非黑即白,許多優秀的企業往往也存在一定的問題,因此核查的力度應該多大很難界定。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自查工作的責任將由發行人、保薦機構和會計師事務所共同承擔。而投行和會計師必須分別出具各自的自查報告。
“以往將保薦人作為信披第一責任人是不對的,發行人和會計師應該也承擔更多的責任。特別是發行人可以隱瞞和造價行為最為惡劣”,某投行人士稱。
(邱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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