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PE產品問題頻發 華夏銀行員工違規售“私貨”
日前微博上一則“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理財產品到期無法兌付”的消息引發關注。華夏銀行上海分行相關負責人2日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指出,該產品并非華夏銀行發行、代銷的產品,而銷售行為是內部員工違規私自銷售投資產品。他指出,這已經違反了該行“員工不得私自為中介或其他機構募集資金”的規定,目前該員工已經被銀行開除。該負責人還表示,因該“入伙計劃”涉嫌違法,目前公安機關已介入,更多情況正在進一步了解。
對此,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銀行員工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背著銀行違規銷售理財產品,投資者要格外警惕,看清協議文本,謹防上當受騙。
華夏支行員工私賣投資產品
據記者了解,這款名為“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計劃”的產品為有限合伙型股權基金,其普通合伙人即基金管理人為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通商國銀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網站顯示,該資產管理公司旗下募集四期股權投資基金“中鼎財富一號股權投資計劃”投資方式為股權投資,投資項目為商丘市永恒生典當有限責任公司;“中鼎財富二號股權投資計劃”,投資項目為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中鼎財富通航股權投資計劃”,投資項目為河南云頂文化娛樂投資有限公司“中鼎迅捷股權投資計劃”,投資項目為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四期產品預期收益率均為11%至13%,擔保方均為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據媒體報道,目前上述四個項目均面臨著到期無法兌付的風險。
針對投資者質疑“該款產品為華夏銀行銷售的理財產品”。華夏銀行上海分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款產品確實不是我行發行的,也不是我行代理銷售的。所有我行發行的自有理財產品和代銷的第三方產品,都必須要經過嚴格的內部審查和批準。”他指出,該款產品名為“中鼎財富投資中心(有限合伙)入伙計劃”,該計劃各當事方中沒有華夏銀行,華夏銀行亦從未與該公司簽訂任何協議。
上述負責人透露,這次事件中,華夏支行員工濮某牽涉其中,違規私下參與推介該“入伙計劃”,公安部門已經立案。該負責人指出,“我們全力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協助資金追償。”
有分析指出,銀行員工在巨大的利益誘惑下,背著銀行違規銷售理財產品,反映出銀行在風險管理存在漏洞,而員工的違規行為,同時也給銀行帶來了巨大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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