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煤價格并軌方案迎第三輪修改 雙軌制或結束
推進資源價格改革是我國重要改革任務之一。
十八大報告提出,“深化資源性產品價格和稅費改革,建立反映市場供求和資源稀缺程度、體現生態價值和代際補償的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補償制度?!?/font>
本報記者從煤炭、電力企業獲悉,在煤炭供大于求、煤價下降的形勢下,我國即將啟動煤炭價格領域改革,完全放開煤價管制,結束價格雙軌制。
記者獲悉,10月26日,國家發改委向山西、陜西、內蒙等重點產煤省,中煤、神華等重點煤企,中國煤炭工業協會和五大電力集團等企業和部門通報煤炭價格并軌意見,部署相關工作。
根據上述人士介紹,推進電煤價格并軌改革核心內容是:一、取消重點電煤合同,不在政府層面組織煤炭訂貨會或變相訂貨會;二、煤炭價格直接并軌,不設前置條件,不設定煤炭最低價;三、推進煤電聯動,運力銜接改革。
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高級顧問周鳳起說:“價格雙軌制不符合經濟客觀規律,一物多價。雙軌制是計劃經濟的產物,應回歸商品的本來面目。雙軌制容易產生腐敗,低價買進、高價賣出。目前國內煤炭供需寬松,煤價下降是并軌的好時機?!?/font>
煤價徹底市場化:取消重點合同
煤炭價格的重大改革正在倒逼2013年煤炭產運銷銜接工作,按照上述國家發改委通報會精神,主要產煤省已提前煤炭訂貨準備工作。
11月7日,山西煤炭工業廳向各地煤炭局、各煤炭生產企業下發通知,安排2013年度全省煤源購銷合同簽訂。中國煤炭運銷協會也決定將在本月下旬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價格改革后煤炭產運需銜接工作。
目前,山西國新能源、山西統配煤炭經銷總公司等煤炭企業已經舉辦2013年煤炭重點用戶座談會,洽談訂貨合同。在此期間,山西煤炭工業廳也召開座談會,聽取電力、鋼鐵等用戶對取消重點合同、煤價并軌的意見和建議。
山西本地電力企業人士介紹:
“與以往不同,訂貨合同對接會議召開的時間提前。按照傳統,座談會一般安排在12月份。此外,會議規格大大提高,煤炭企業、管理部門一把手均到場,研究重點合同取消后的執行方案。”
根據本報記者了解,在直接取消重點電煤合同、煤價徹底并軌之前,發改委曾制定并軌方案第一稿。第一稿規定電煤基礎價格和變動價格,并為變動價格設定前置條件,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后執行。
相比之下,修改后的第二稿更為徹底,煤炭價格徹底市場化,這一改革歷經十余年。
1993年,我國煤炭市場化改革取得突破,國家放開煤炭價格,由市場自主決定。為保證電價穩定和電煤供應,1996年開始國家對電煤采取指導價格。
2002年起,國家停止發布電煤政府指導價格,但在每年的煤炭訂貨會上仍會發布一個參考性的協調價格。2005年,政府正式宣布不再對電煤價格調控。2009年,發改委決定終止了一年一度的煤炭訂貨會,取而代之為網絡匯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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