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 商戶將節省4900萬稅款
10月1日起,鮮活肉蛋流通環節增值稅開始免征了 邱琦/圖
繼蔬菜之后,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的農產品隊伍中又增加了新成員。昨日,鄭州市國稅局宣布,豬、牛、羊、雞、鴨、鵝和雞蛋等鮮活肉蛋產品可以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了,該政策從今年10月1日起執行。據初步測算,該政策實施后,將為鄭州商戶節省4900萬元左右稅款。
○常吃的肉和蛋都在免稅名單上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我們將對從事農產品批發、零售的納稅人銷售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增值稅”。 鄭州市國稅局楊國政局長介紹,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肉產品包括豬、牛、羊、雞、鴨、鵝及其整塊或者分割的鮮肉、冷藏或者冷凍肉,內臟、頭、尾、骨、蹄、翅、爪等組織;免征增值稅的鮮活蛋產品,是指大眾消費較多的雞蛋、鴨蛋、鵝蛋,包括鮮蛋、冷藏蛋以及對其進行破殼分離的蛋液、蛋黃和蛋殼。
上述這些產品不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的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鮮活肉類、蛋類產品。
鄭州市國稅局提醒納稅人,這些鮮活肉蛋產品流通環節免征增值稅從本月開始執行,下月申報時將進行減免。部分納稅人既銷售鮮活肉蛋產品,又銷售其他貨物的,一定要分別核算銷售額。
○鄭州商戶將免稅4900萬元左右
2011年12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鮮活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的意見》,該意見提出完善農產品流通稅收政策。鄭州市國稅局表示,此次出臺的部分鮮活肉蛋產品免征流通環節增值稅政策,將減輕相關產品流通企業的稅收負擔,促使企業讓利于民,為平抑物價發揮積極作用。
鄭州市國稅局貨物與勞務處賈少軍處長說,這是繼免征蔬菜流通環節增值稅后又一惠及民生的稅收優惠,將切實減輕從事相關產品流通企業、個人等從業者的稅收負擔。
“過去,商超等企業銷售相關肉蛋產品一般要按13%繳納增值稅,免征增值稅后企業經營負擔減輕。初步統計,鄭州市因該項政策減收增值稅4900萬元左右。”賈少軍處長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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