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節”加班 七成網友加班沒拿到加班費
【編者按】
中秋國慶長假過后,老百姓都會曬曬自己的賬單。但今年的賬單相當“糾結”。游客說,這次自駕游,省了幾百元的過路費,但不少景區門票漲價了,而且堵在路上的各種煩,實在說不清是“賺”還是“賠”。高速路說,我更“慘”,一個長假少收200億元,可人們似乎并不買賬。景區似乎最有理由高興,門票價格高企,可景區內人滿為患,看著游客走后留下的一地垃圾,還能笑得起來嗎?而長假需要加班的人則說,你們知足吧,我們更慘。而比加班更悲催的是,加班了,加班費卻沒拿到……這真是一筆筆令人糾結的經濟賬啊。套用這些天的時髦話題,幸福是什么?幸福在于不透支,幸福在于可持續。
今年中秋、國慶長假加起來有8天,節假日里,每個行業總有一些員工不能休息,需要加班。而根據國家規定,員工加班單位必須要支付加班費。但事實上,能如數拿到加班費的人少之又少。追問原因,他們表示,是要加班費,還是要飯碗?大多數人都選擇了后者。□東方今報首席記者 李凌
【調查】 七成網友加班沒拿到加班費
今年中秋、國慶“雙節”相連,8天假期內加班費如何計算?
據了解,用人單位在9月30日、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法定節假日期間安排勞動者加班,應按不低于日或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不得以調休等方式代替。10月4日~10月7日是休息日,單位可以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則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在鄭州一家大型家電商場興華南街店當副店長的張麗說,8天假期一直在上班,“我們的加班規定是,前三天給3倍工資,其余5天還是按正常工資計算的。”張麗表示,雖然大家明知道這樣不合理,但家電賣場行業幾乎都是這樣,所以也就習慣了。
“這個假期過的,很悲催,8天時間一直在加班,沒拿到一分錢加班費,還在上班途中丟了手機和錢包,損失了幾千元。”在一家連鎖美容店工作的王艷麗說自己這個長假過得很郁悶。
王艷麗說自己在這家美容店工作已經4年多了,店里生意很好,每天上午9點營業到晚上10點,每周上6天班,只有周日休息一天,不要說國慶了,就是春節期間加班,老板也從來沒給過加班費。
在黃河路上某品牌電動車專賣店工作的張師傅說,他在這里已經工作6年了,今年“雙節”加了6天班,只休息了兩天,也沒有拿到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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