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要求快遞藥品現場查驗 禁止郵售處方藥
北京市藥監局、市郵政局日前聯合發布通告,即日起快遞人員發現郵寄藥品,將現場核實藥品信息,發現問題及時舉報處理。
處方藥不得郵售
根據《關于進一步規范藥品寄遞行為嚴厲打擊利用寄遞渠道銷售假劣藥品違法行為的通告》,藥品生產、經營企業不得采用郵售、互聯網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眾銷售處方藥。醫療機構配制的制劑不得在市場上銷售,同樣也不得通過郵寄、互聯網等渠道銷售,只能在醫院內部通過醫生處方銷售。
北京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在打擊制售假藥行為的過程中,工作人員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互聯網、媒體發布一些虛假的藥品銷售信息,跟患者取得聯系以后,通過郵政、快遞的形式向患者寄遞假劣藥品。
本次《通告》要求,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在依法向相關機構寄遞藥品特別是大宗藥品時,須向郵政管理部門核實郵政、快遞企業的資質,并做好相關記錄。以此避免合法藥品流入非法渠道,擾亂市場秩序。
同時,郵政、快遞企業應建立并嚴格執行收寄驗視制度,并按照“誰經營、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相關業務人員職責,嚴把收寄關。在收寄藥品特別是大宗藥品時,應向藥監部門核實藥品生產、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的資質。
培訓快遞員辨藥
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市藥監局已經同郵政局聯合組織對郵政工作人員、快遞企業工作人員進行了專業培訓。教他們在接收寄遞物品的時候,發現是藥物,如何判斷是否為處方藥,如何識別藥品生產經營和使用單位的資質,如何鑒別假劣藥品等,一旦發現問題將及時舉報,以此進一步打擊藥品渠道售假。
對于假劣藥企通過非法渠道銷售的問題,市藥監局相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目前打擊的重點,特別歡迎群眾舉報線索,一旦查實將與公安等多部門聯合執法,嚴厲打擊,并對舉報人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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