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發布促進汽柴油品質提升指導意見
中國經濟網北京8月29日訊 國家質檢總局、環境保護部、商務部、國家能源局四部門8月28日聯合印發《關于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指導意見》(質檢監聯(2012)496號),《意見》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環境保護廳(局)、商務廳(局)、發展改革委(經委、能源局),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化工集團公司:
成品油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商品和戰略物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直接關系到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質量改善和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為進一步加強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監督管理,提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水平,促進國內成品油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指導意見。
一、充分認識促進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重要意義
車用汽柴油被譽為交通運輸行業特別是現代物流業的血脈,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狀況事關國民經濟的健康發展,事關我國工業化、城鎮化進程的順利推進,事關大氣環境質量改善和廣大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車用汽柴油產品市場供應能力不斷提高,質量穩步提升,生產煉油和分銷市場管理體制不斷完善,有效促進了經濟社會的健康發展。當前,在國際市場波動、生產成本上漲、市場競爭加劇等多方面因素的影響下,我國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整體水平還不高,生產流通環節質量問題不斷顯現,部分企業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意識不強,無證照生產經營或超范圍生產經營行為屢禁不止,車用汽柴油與其他燃油混雜銷售,以次充好、摻雜使假、缺斤短兩等質量違法行為時有發生,有的甚至擅自利用化工原料、添加劑兌制、混配“調和汽柴油”,直接擾亂了正常的車用汽柴油市場經營秩序,既不利于完成,也給車用汽柴油質量安全帶來隱患。為此,要充分認識加強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綜合整治,提升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總體水平的重要意義,采取有效措施,加強部門監管和協作配合,督促企業切實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為車用汽柴油行業持續健康發展奠定堅實基礎。
二、生產經營企業要切實履行車用汽柴油產品質量提升的主體責任
(一)切實落實質量安全保證的法律責任。依法生產經營,保證產品質量安全是企業生存發展的底線。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應對其生產經營的產品質量安全負責,履行《產品質量法》、《成品油市場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和義務,生產和銷售質量安全、符合國家或地方產品質量要求的車用汽柴油,不得生產和銷售國家明令淘汰產品、假冒偽劣產品,不得非法兌制、混配車用汽柴油,影響車輛的正常使用。
(二)切實落實誠信經營的社會責任。誠實守信、樹立良好的質量信譽是企業不斷發展壯大的基礎。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建立完善質量誠信體系,自覺接受行業協會和社會的監督,主動負責地保障消費者合法權利、維護環境質量等公共權益。積極配合監管部門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在發生車用汽柴油質量安全問題或發現產品質量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向監管部門報告,不得隱瞞、謊報、緩報和銷毀有關證據,要主動負責地采取措施,科學處置,消除安全隱患,防止事態擴大。
(三)切實落實全過程質量控制的管理責任。車用汽柴油生產與經營企業要從生產經營各個環節把好質量關,根據生產經營實際,開展全員質量培訓,明確各級各類質量相關人員的職責。要建立健全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制,層層分解落實產品質量安全崗位責任。要建立健全質量控制制度,全過程嚴把產品質量安全關。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