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聯通洛陽分公司賄賂房企求壟斷被罰20萬
8月2日,記者從河南省工商部門“雙反”行動新聞發布會上獲悉,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因對四家房地產企業進行商業賄賂,尋求小區通信經營壟斷,被工商部門責令改正,并對其罰款20萬元。
據工商部門介紹,當事人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為了擴大通信市場占有份額,獲取更多經濟利益,曾分別與四家房地產公司簽訂“通信合作協議”,商定由當事人對該四家房地產企業所開發的商業住宅小區內的通信設施進行建設,支付材料及施工費用,所合作的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與其他電信運營商進行合作,而這些費用本應由開發商投資并列入商品房成本。
經查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洛陽市工商局對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洛陽分公司作出責令改正、罰款20萬元的行政處罰。
據了解,目前居民住宅小區固定電話、寬帶業務被一家運營商壟斷已成為全國通信運營行業的“潛規則”。因小區建成入住前,不少房產商就已與通信運營商達成壟斷經營合約。不少小區居民只能被動選擇某一家運營商,而且經常遭遇升級不及時、網速低和端口不夠的情況。
針對此種情況,國家信息產業部和建設部曾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及商住樓通信管線及通信設施建設的通知》。《通知》規定,住宅小區須建設并預留用于安裝通信線路配線設備的集中配線交接間。
但有業內人士表示,有許多通信運營商會千方百計和開發商或物業管理公司達成排他性協議。而開發商出于降低成本的考慮,亦會將小區通訊配套工程賣給某家通訊運營商。如此一來,小區業主就只能別無選擇地辦理一家運營商的固話和寬帶業務。即使有很多業主對于通信運營的價格、服務頗有微詞,對這種強買強賣表示憤怒,但往往最終不了了之。
據媒體資料顯示,曾有政協委員認為造成此種現象的根源是政府監管的缺位和缺乏統一規劃的寬帶戰略,政府有關部門應根據相關要求,加強監管,規范開發商和物業管理公司的權限。
2011年,上海在國內率先組建第三方專業維護公司以保障通信運營商的公平競爭。第三方機構將主要負責網絡“最后一公里”的公開招標,監理工程質量和標準,各家運營商只負責將自己的網絡基礎設施引入小區門口。同時,第三方機構也具體管理小區中心機房到百姓家里的通信管線和光纖,業主想選用哪家網絡服務,只需和運營商簽訂協議,第三方機構就會幫助實現對接。此舉被不少網民認為行之有效,并建議應在全國進行推廣。(中新網鄭州8月2日電 賈真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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