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花稅改革提上日程 非證券印花稅或合并取消
[導讀]專家表示,未來印花稅改革后總體相關稅負有望進一步減輕。
印花稅改革目前已納入相關部委調研范圍。據悉,未來除證券交易印花稅以外其他的印花稅項目或將取消,并與其他相關稅費進行合并形成綜合的產權轉讓、合同交易征收費用。
據了解,目前印花稅的征管文件《印花稅暫行條例》在1988年出臺,距今已有二十余年。《條例》規定各類購銷借款等其他合同或有合同性質的憑證、產權轉移書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等,實行從價計稅和從量計稅。
北京華興盛稅務師事務所總經理陳志堅表示,《條例》現今已有許多內容需要更新,比如目前具有合同性質的未列舉憑證不斷出現,如供應商承諾書、保密協議、日常清潔綠化服務合同、質量認證服務合同、翻譯服務合同、出版合同、人壽保險合同及各種具有合同性質的單據均沒有納入征稅范圍。此外,還存在稅率檔次過多、征管操作復雜等問題。
業界和專家此前普遍建議,將印花稅稅目由原來的13個減少到4個,包括合同性質的憑證和單據、營業賬簿、權利許可證照以及經財政部確定征稅的其他憑證四類,同時稅率也按上述4個稅目設置。
而據記者了解,未來可能的一種改革途徑是,除證券交易印花稅以外其他印花稅稅目,與產權轉讓、合同交易等相關的費用進行合并改革,形成綜合征收費用。
陳志堅認為,現行城市維護建設稅也存在稅負不公平、征管操作復雜等問題,所以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或將參與相關的綜合改革,未來變稅為費后將有利于完善納稅人和稅務機關雙方的征繳流程,但是證券交易印花稅有其自身的特殊性,可能難于跟城市維護建設稅等稅費聯動改革。
根據2012年財政預算報告,今年印花稅預算收入將達1128億元,其中有664億元屬于非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專家表示,未來印花稅改革后總體相關稅負有望進一步減輕。
目前,各地逐漸加強了印花稅征管力度。深圳市地稅局此前制定發布了《深圳市地方稅務局印花稅核定征收管理辦法》;甘肅審計署近日在審計報告中提出印花稅在征收管理中常有流失,建議采取措施加強印花稅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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