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城近7成房價收入比不合理 鄭州在合理區間
全國35個大中城市近7成房價收入比不合理
近七成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區間
去年以來,政府頻頻提及“房價合理回歸”。日前,某研究院發布的“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行榜”顯示,2011年深圳以房價收入比15.6位居35個城市的首位,廣州房價收入比為9.8,排名第八。35個城市中有23個城市的房價收入比超出6-7的合理區間,比例接近七成。
前11名均為東部一二線城市
一直以來,房價收入比是城市房價泡沫的一個參考值。在一些發達國家,房價收入比超過6就可視為泡沫區。相關人士表示,由于我國統計制度存在不少漏洞,我國的房價收入比數據不如歐美國家準確,而且我國對商品住宅的統計口徑與歐美國家也不同,可比性并不大。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該機構認為全國房價收入比保持在6-7屬合理區間。
數據顯示,2011年全國總體房價收入比為7.4,比2010年全國總體房價收入比7.8減少了0.4個百分點。此外,報告指出,依據統計局口徑的房價數據,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前11名均為東部一、二線城市,后5名均為西部二線城市,其中,深圳、廈門、杭州、上海、北京、福州房價收入比較高。
與2010年相比,35個大中城市中有21個城市商品住宅房價收入比回落,尤以東部城市居多。值得注意的是,只有8個城市海口、杭州、北京、寧波、南京、上海、太原、蘭州是因為房價下跌導致房價收入比下降,其他城市則是由于人均收入增長速度超過房價上漲速度而導致房價收入比下降。
廣州房價收入比9.8同比下降0.1
報告顯示,4個一線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廣州房價收入比與上年相比,全部出現回落。2011年號稱房地產調控史上最嚴的一年。數據顯示,2011年廣州市賣出一手住宅557.34萬平方米,與2008年的553萬平方米基本持平,但全市十區均價仍比2010年的13053元/平方米高出2.6%,為13401元/平方米,為歷史新高。而在“全國35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榜”中,廣州房價收入比為9.8,排名在第八位,比2010年房價收入比9.9降低了0.1。對此,業內人士分析認為,廣州房價2011年比2010年略升了2.6%,房價收入比不升反降,主要與廣州城鎮年均收入上漲有關。
不過,相關人士表示,商品住宅銷售均價使用的是統計局口徑的數據,包括了經濟適用房、棚改房、動遷房、限價房等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在內,因此,商品住宅銷售均價被明顯低估。除去可售型保障性住房后的房價收入比結果會更有價值。
2011 年全國35 個大中城市房價收入比排名
排名 城市 房價收入比
1 深圳 15.6
2 廈門 12.5
3 杭州 12.5
4 上海 12.4
5 北京 11.6
6 福州 11.5
7 天津 10.4
8 廣州 9.8
9 海口 9.8
10 南京 9.6
11 寧波 9.6
12 長春 9.5
13 大連 9.2
14 武漢 9.2
15 哈爾濱 8.9
16 太原 8.8
17 南寧 8.6
18 沈陽 8.5
19 成都 8.4
20 烏魯木齊 8.0
21 濟南 7.7
22 南昌 7.4
23 重慶 7.1
24 青島 7.0
25 昆明 6.6
26 合肥 6.6
27 蘭州 6.4
28 鄭州 6.4
29 長沙 6.4
30 石家莊 6.3
31 銀川 6.2
32 西安 6.1
33 西寧 6.0
34 貴陽 5.2
35 呼和浩特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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