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養老金投資方案初定 13省市已委托投資數年
現在已經不是入不入的問題,而是應該怎么入的問題。
這是5月4日由 《每日經濟新聞》主辦的“變革與突破中國地方養老基金投資體制改革研討會”上與會者形成的共識“養老金投資的多元化已是大勢所趨”。
事實上,近五年來,已有13個省市委托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集中管理做實個人賬戶中的中央補助部分,根據人社部部長尹蔚民的說法,“效果還不錯。”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最近從人社部相關官員處了解到的信息,目前針對全國的養老金投資運營初步方案已經出爐,現在還在進一步審核中。可以預見,在普遍跑輸通脹的背景之下,養老金投資運營的步伐將會疾行。
13省市的委托投資
不單在我國,目前世界各國的養老保險制度也受到人口老齡化沖擊,藉此許多國家建立了基金積累制,同時引入了新的基金運營機制。早在上世紀90年代,我國養老金制度開始從現收現付制向部分積累制轉換,形成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結合的養老模式,即為“統賬結合”。
在1997年,這種模式推向全國,但并沒有能夠順利實施,原因在于統籌賬戶的繳費積累不足以發放當期養老金,其缺口還得依靠挪用個人賬戶。
在此背景下,2001年國務院同意遼寧省成為首個做實個人賬戶的試點省份,其后數年,天津、山西、山東、河南等共計13個省市陸續加入做實賬戶的行列。而隨著養老金收支缺口的頻現,早先做實個人賬戶的省份,不得已以“借支”之名挪用個人賬戶,試點在一定程度上沒能達到預期。
因此在2006年,中央財政以補貼的方式給做實賬戶的省市進行補貼,即當期統籌部門的資金不足以發放養老金時,缺口由中央財政與地方財政分別承擔75%和25%。這其中,有些省份的補貼有別于此,比如中央財政對天津市補貼額為做實部分的60%,山東為做實部分的30%。
根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基層社保部門了解到,當時做實個人賬戶之后,累積到的中央補助資金逐年增加,但基本都存在銀行。
時間定格在2006年年底,當時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省份的社保部門負責人來到北京,與全國社保基金理事會各自簽訂了一份五年的合約。
這份合約即為委托投資運營協議,做實個人賬戶試點的省份,拿出中央財政給與的共計數百億元補貼委托社保基金理事會運營,保底收益率為3.5%。
當時的規定是,運營過程中的經營風險由社保基金理事會承擔,若實際投資收益高于3.5%,會將高出部分的一半成立特別風險基金等。
截至去年底,社保基金理事會受托管理個人賬戶基金本金543.62億元,年均投資收益率為10.27%,超過同期通脹率近8個百分點,比承諾收益率高出6.8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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