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深化醫改 十二五末非公醫療資源占比將達20%
國務院辦公廳昨日發布的《“十二五”期間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規劃暨實施方案》顯示,到2015年,我國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將降低到30%以下,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將達到總量的20%左右,并力爭使全國百強制藥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銷售額分別占行業總額的50%和85%以上。
分析人士表示,自2009年4月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啟動實施以來,我國在“擴醫保、強基層”方面已取得了一定成就,上述規劃是對醫療改革制度的進一步深化和細化。未來我國基層醫療將走向政府主導的公益性方向,非基層醫療則走向市場化的方向,醫藥行業優質公司將從中受益。
規劃稱,“十二五”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主要目標是: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建設加快推進,以基本醫療保障為主體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進一步健全,通過支付制度等改革,明顯提高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基本藥物制度不斷鞏固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有效運轉,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能力同步增強;縣級公立醫院改革取得階段性進展,城市公立醫院改革有序開展;衛生資源配置不斷優化,社會力量辦醫取得積極進展;藥品安全水平不斷提升,藥品生產流通秩序逐步規范,醫藥價格體系逐步理順等。
到2015年,基本醫療衛生服務更加公平可及,服務水平和效率明顯提高;衛生總費用增長得到合理控制,政府衛生投入增長幅度高于經常性財政支出增長幅度,政府衛生投入占經常性財政支出的比重逐步提高,群眾負擔明顯減輕,個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有效緩解。
規劃要求,積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堅持公立醫院的公益性質,按照“四個分開”的要求,以破除“醫藥養醫”機制為關鍵環節,以縣級醫院為重點,統籌推進管理體制、補償體制、人事分配、藥品供應、價格機制等方面的綜合改革,由局部試點轉向全面推進,逐步建立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
規劃強調,要大力發展非公立醫療機構。放寬社會資本舉辦醫療機構的準入,鼓勵有實力的企業、慈善機構、基金會、商業保險機構等社會力量以及境外投資者舉辦醫療機構,鼓勵具有資質的人員(包括港、澳、臺地區)依法開辦私人診所。進一步改善執業環境,落實價格、稅收、醫保定點、土地、重點學科建設、職稱評定等方面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舉辦非營利性醫療機構給予優先支持,鼓勵非公立醫療機構向高水平、規模化的大型醫療集團發展。積極發展醫療服務業,擴大和豐富全社會醫療資源。2015年,非公立醫療機構床位數和服務量達到總量的20%左右。
規劃還要求推進藥品生產流通領域改革。改革藥品價格形成機制,選取臨床使用量較大的藥品,依據主導企業成本,參考藥品集中采購價格和零售藥店銷售價等市場交易價格制定最高零售指導價格,并根據市場交易價格變化等因素適時調整。并完善醫藥產業發展政策,規范生產流通秩序,推動醫藥企業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和醫藥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到2015年,力爭全國百強制藥企業和藥品批發企業銷售額分別占行業總額的50%和85%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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