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消法”實施滿一月 網購投訴同比增長一倍多
3月15日起,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下簡稱新“消法”)開始實施,消費者的權益保護更全面,投訴也多了起來。記者昨日從省12315指揮中心獲悉,一季度消費者咨詢涉及新“消法”相關內容的,占到全部咨詢量的一半以上。
特點
新“消法”實施后網購投訴同比增一倍多
據省工商局12315指揮中心統計顯示,有關消費者權益保護方面的咨詢有20536件,占咨詢總量的51.28%,而其中以“商品7天之內是否都應當退換貨”的咨詢居多。
商品消費類投訴共7429件,居投訴量首位,占到投訴總量的65.20%。而舉報的問題,主要集中在無證照經營以及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上。
新“消法”實施以來(3月15日至4月8日),受理消費者咨詢、投訴、舉報共計20095件,同比上升8.51%;其中投訴4484件,較去年同期上升89.20%。
記者注意到,新“消法”實施以來,與網購相關的受理量,由去年的105件猛增至今年的250件,增長幅度達138.10%。
案例1
莫被手機虛假宣傳忽悠
案例:濟源市的常先生,元旦期間在手機超市買了一款1200元的智能手機。銷售人員介紹手機配置時,告知常先生該款手機處理器是四核,但常先生買回去后翻閱手機說明書時才發現處理器是雙核,常先生在購機后第三天找商家要求調換,卻遭到拒絕。
工商分析:一些商家在銷售手機時會夸大手機性能進行虛假宣傳,如宣稱手機處理器是四核,而實際是雙核。此外商家宣傳的手機分辨率、攝像頭像素等也往往會含有“水分”。
消費警示:消費者在購買手機時一定要核對好所購機器配置是否與商家宣傳相符。
案例2
汽車維修保養需防貓膩
案例:代先生去年7月26日在信陽某品牌4S店買了一輛汽車,不久就發現發動機無力發抖,后經4S店檢查發現機器出現嚴重故障且無法維修。經協商,4S店同意更換發動機并賠償代先生經濟損失4000至5000元。
該4S店于2013年12月29日為代先生更換發動機并裝配完畢,說賠償金需向上級和車廠總部報批,讓代先生等待消息。但3個多月后4S店仍稱總部沒有批復需繼續等待。
工商分析:不少汽車經營者在汽車“三包”期內,只提供修理和更換零部件業務,自行免除了在保修期內為消費者提供更換整車和退車的責任和義務。
消費警示:保存好購車和維修憑證,維護好自身權益。(記者 孟令強 實習生 李興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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