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萬斤毒豆芽進入市場 生產者自知有毒從來不吃
編者按
食品安全,事關人民群眾人身安全,是最大的民生問題。一直以來,中央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問題,不斷完善食品安全監管體系,并從法律層面對危害食品安全犯罪進行嚴厲打擊。應該說,保障食品安全的組合拳已經取得了較為明顯的效果。但是,仍有些不法商販無視生命安全、公然違反法律法規,為牟取利潤鋌而走險。殊不知,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嚴懲。
《法制日報》案件版今日輯錄相關打擊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案例,以揭露不法商販伎倆。
從事生產銷售綠豆芽二十余年的劉某、朱某夫婦,面對每天百余斤銷售量僅能維持基本生活的“窘迫”局面,決定自建廠房雇用工人大規模生產綠豆芽。為了確保豆芽的產量和賣相,精通化學知識的劉某,竟然獨創了一套“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產流程和溶液配方,用連二亞硫酸鈉等農藥和化學用品浸泡豆芽。
由于經有毒溶液浸泡過的豆芽比正常生產的豆芽新鮮白凈,劉某夫婦生產的“毒豆芽”非常好賣。在一年多的時間里,60余萬斤“毒豆芽”流向了百姓餐桌。《法制日報》記者今天從江蘇省連云港市灌云縣人民檢察院獲悉,劉某、朱某夫婦因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依法批準逮捕。
不甘“落魄”擴大生產
灌云縣東王集鄉劉灣村毗連縣城,因人均土地少、農業收入低,村民多以生產銷售蔬菜為主業,劉某便是其中的一名“佼佼者”。
現年48歲的劉某,高中畢業后,因家境貧寒放棄了進入大學的機會。隨后,不甘靠種地為生的他,從省內一家農業蔬菜研究所科技服務部買來資料,學習生產綠豆芽的工藝流程,并開了一個家庭小作坊,從事綠豆芽生產銷售。
固定的生產作坊,固定的加工工藝,固定的銷售模式,劉某從事綠豆芽生產銷售,一干就是20余年。作為家庭主要經濟來源,每天百余斤的銷售量僅能維持基本生活。于是,他們決定擴大生產規模。
2011年,劉某在未辦理工商、稅務登記等手續的情況下,在自家蓋起了廠房,并先后雇用了6名工人,大張旗鼓地干了起來。
自創“毒”配方提產量
廠房有了,工人有了,產量也上來了,可是銷量怎么辦呢?怎么才能讓別人購買自家生產的豆芽?
為讓豆芽的賣相更好看,精通化學知識的劉某從省內外一些生物化學研究所、消毒劑廠、農藥門市等部門購買了連二亞硫酸鈉等對人體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對豆芽進行培育和“化妝”。
經過多次試驗,劉某獨創了一套“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生產流程和溶液配方。按照這一配方,通過用不同的毒溶液在泡豆、發芽、保鮮等環節對豆芽進行浸泡和噴灑,可以使豆芽高產、有光澤且不易腐爛。
有了這一“毒”創配方,劉某夫婦便開始大規模生產“毒豆芽”。據劉某交代,每天生產銷售的豆芽在2000斤左右。“專利配方”的發明,給劉某帶來了豐厚的利潤,僅2012年至案發,劉某夫婦已生產銷售“毒豆芽”60余萬斤,獲利達42萬余元。
自知有毒從來不吃
今年6月初,灌云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在執法檢查中,發現有人在蔬菜批發市場銷售這種“毒豆芽”,隨即將線索報給當地公安機關。6月9日,灌云縣質量技術監督管理局配合公安機關從劉某家中查獲毒豆芽2000余斤。
辦案人員將查獲的豆芽送去檢驗,經青島科標化工分析檢測有限公司檢測,劉某生產銷售的綠豆芽中含有毒化學物質,其中連二亞硫酸鈉是國家明令禁止用于食品生產的物質。
據辦案人員介紹,連二亞硫酸鈉俗稱保險粉,為工業生產原料,被廣泛用于紡織工業的染色、清洗、漂白和造紙等領域,具有潛在的致癌作用。
劉某說,他了解連二亞硫酸鈉等物質的毒性,因此每次在配藥和施藥過程中都配戴口罩、手套,從不站在下風口,嚴格做好生產保護工作,其雇員只負責澆水和清洗。
據劉某交代,自從擴大生產規模后,妻子朱某便在縣城蔬菜批發市場搞起了批發銷售,“毒豆芽”主要批發給了四鄉八鎮的攤販和一些食堂,再通過各鄉鎮的攤販銷售給群眾食用。因顧忌綠豆芽的毒副作用,劉某夫婦從不吃自己生產的豆芽。
7月21日,灌云縣檢察院以劉某、朱某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二人批準逮捕。隨著檢察機關對案件的審查,向劉某、朱某提供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的犯罪嫌疑人張某、金某被發現。8月3日,經灌云縣檢察院立案監督,該縣公安機關以涉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金某立案偵查。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馬超 灌檢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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