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車電召推廣不盡如人意 乘客關心預約成功率
出租車特許經營權遭質疑
“我每天一睜眼就欠公司266元。”陜西西安出租車司機李師傅抱怨的,正是沉甸甸的“份子錢”。
“份子錢”,學名叫承包金,是司機與公司簽訂的營運任務承包費。近年來,“份子錢”為千夫所指,被認為是導致“司機苦”的根源。
“份子錢”由來已久。1996年,為規范出租車行業發展,克服90年代出租車行業無序發展的情況,北京市出租汽車管理局發布了《關于加強企業營運任務承包管理工作的通知》,規定出租汽車企業實行承包管理,應與其駕駛員簽訂營運任務承包合同,依法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同時,出租汽車企業與駕駛員在履行合同的過程中,車輛價值保證金和營運收入保證金的收繳不得突破規定的比例數額,月承包金的收繳應嚴格控制在行業公布水平線的上下15%以內。
在承包制實行后,政府對出租車的“特許經營權”進行拍賣競標。企業為獲得牌照或經營許可權而進行的公關,為管理機構高價出賣營運證創造了機會。因此,在出租車公司獲得經營許可后,便會以收取出租車管理費、稅費、養路費、保險費、折舊費等各種費用為由,向出租車司機定期收取一定份額的“份子錢”。
而今,“份子錢”成為了司機的重負,但并非是出租車公司最重要的收入來源。
“目前,根據北京市規定,單班車司機行業內要求的承包金每月不能超過5175元,除去企業返還的崗位補貼、社保、油補及車輛折舊等費用,實際凈承包金3400元左右。”李曉松稱。據相關部門測算,企業實際剛性成本為3345元,柔性成本為1300元,所以,企業在每輛車上獲取的月利潤為500元左右。
可以看出,“份子錢”并不是出租車公司的主要收入,出租車公司的收入主要源于出租車的“特許經營權”。
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介紹說,出租車是公共資源,政府將出租車收歸管理,企業要經營出租車,就需獲得經營許可,而這個經營許可,就是特許經營權,也就是所謂的牌照。
據報道,擁有很多出租車牌照的大公司,憑借特許經營權,就可用信譽為擔保獲取銀行貸款,投到其他利潤高的產業,比如房地產、金融。北汽集團宣傳部原部長張國慶說:“經營權雖然看不見,但能源源不斷地創造財富。拿到經營權除了能收‘份子錢’,還能別處生財。”
不少學者質疑出租車特許經營權存在的合法性。“出租車行業最根本的弊端就是特許經營。并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出租車要進行特許經營。特許經營導致寄生公司的產生。”曹興權說。
電召改寫“中國式打的”
“這次《意見》中最大的一個亮點,就是在全市推廣電召服務模式,建立統一特服號碼的調度平臺,改變‘中國式打的’模式。”李曉松在接受采訪時說。
出租車在街上空駛,乘客在路邊苦等,招手即停,出租車停車后,后面堵一大串車,這種“中國式打的”,令不少乘客和的哥苦不堪言。
在發達國家,電召服務已經是出租車行業普遍采用的服務方式。德國漢堡的出租車,普遍采用叫車系統,身處任何地方,電話叫車5分鐘之內便有出租車趕來。
我國的出租車電召服務,起步至今也已有十年,但推廣并不盡如人意。“一方面是缺乏消費習慣,一方面是運營還存在問題。”北京市金銀建科技有限公司前呼叫中心經理白羽介紹。據了解,北京市出租車日均客運量達190多萬人次,目前有兩部叫車電話,每天成功受理的出租車預約業務不到1萬單,在北京市出租車業務量中所占的比重遠低于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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