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市場亂象橫生 行業困境如何破解
新華網深圳4月19日電 由于缺乏行業服務標準和監管缺位,不少消費者在搬家時經常遭遇“黑搬家”“山寨搬家”的困擾。坐地起價、損毀不賠、態度蠻橫,投訴無門。魚龍混雜的搬家市場讓不少消費者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
搬家行業應如何規范?遇到糾紛消費者如何維權?誰來監管搬家市場?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搬家搬出煩心事
家住深圳市福田區的王先生要搬家到龍崗區,就在網上查詢并打通了一家搬家公司的電話。雙方約好拉三車,一車520元。隨后,搬家公司來了10個工人開始搬家。搬到新住處后,王先生卻發現床沒裝好,酒柜損壞。王先生要求賠償,搬家公司的工人卻提高嗓門,“還賠你錢,先給我們小費!”工人要求每人給150元的小費,一共1500元,不給就賴著不走。王先生這才意識到遭遇了“黑搬家公司”,無奈之下,在協商之后王先生多交了500多元。
王先生向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投訴。經該部門檢查,在王先生所提供的涉事“黑公司”辦公場所內根本就沒有這家公司。
跟王先生相比,深圳市龍華新區黃先生的遭遇更加離譜。他在搬家前和搬家公司約好,搬運鋼琴時如果走樓梯就600元,從天臺往下吊運就1200元。第二天,搬家公司的工人看了現場,說吊運不安全,要求走樓梯。結果,剛從黃先生家所在5樓搬到4樓,工人就放下鋼琴要求加價,張口4000元!黃先生不干,一臺鋼琴才多少錢,搬運費都能買架新鋼琴了!帶隊的工人說,不搬也可以,那就交80%的搬運費。黃先生自認上了賊船,騎虎難下。
深圳市消委會投訴咨詢部魏興告訴記者,像王先生、黃先生這樣的投訴案例他們已經接到過10多起。“大部分搬家的消費者都希望能順利地搬到新居,順風順水避免麻煩。”魏興說,一些搬家公司正是抓住了消費者的這一心理,才會坐地起價,甚至無賴坑錢。
“李逵”“李鬼”難分辨,掛著羊頭賣狗肉
魏興說,消費者有關山寨搬家公司的投訴不在少數。這些公司有時兩個人一臺車就可以號稱“搬家公司”招攬業務,而且多冒充知名的搬家公司,在公司名稱上多兩個字或少兩個字,不經辨認消費者很容易上當。這些搬家“李鬼”通過虛假網站、散發傳單、樓道內貼小廣告等多種方式,吸引客源。消費者一旦選擇了這樣的公司,發生糾紛時就很難維權,甚至連搬家公司的辦公場所都找不到。因為這種“游擊隊”式的搬家公司一般是在接到電話后,臨時雇傭閑散的車輛和工人“組建隊伍”,搞的都是“一錘子”買賣,由此其服務質量也可想而知。
廣東維強律師事務所律師簡曉滿告訴記者,他經常會接到消費者的咨詢電話,詢問起訴搬家公司的相關細節。但是問完之后,很多人選擇了放棄。“造成這種尷尬局面的主要原因一是無合同,二是取證難,而且成本高。”
簡曉滿介紹,消費者在搬家時一般是和搬家公司在電話里口頭約定價格,極少有白紙黑字的書面合同。這在遇到不合理收費糾紛時就會“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即使消費者保留了電話錄音,搬家公司也可以說接電話的不是公司工作人員,由于消費者起訴的主體是公司,這就會遇到訴訟主體是否適合的問題;其二,消費者在匆忙中一般是在搬家后發現物品損毀或遺失,由于沒有當面和搬家公司工人進行雙方確認,消費者在舉證時很難出示物品毀損或遺失的相關證據;其三,打一場官司需要訴訟費、律師費和時間成本等,而搬家糾紛所涉及的金額一般不會特別大,消費者權衡利弊,很少會選擇把官司打到底的。
誰來監管?
業內人士介紹,目前搬家市場混亂的一個主要原因是準入門檻低。2004年4月國家道路運輸條例頒布實施,搬家運輸劃入普通貨運,大量普通貨運公司開始涉足搬家行業。而“搬家公司”的界定并不明顯,一些物流、運輸公司,都有可能在做搬家工作。
實際上,充斥在網上的各種“搬家公司”很多并非“公司”,而是個體工商戶。由于《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的限制,達不到公司注冊標準的,是不能以“有限公司”等名稱出現的,但個體工商戶注冊時可以用“服務部”。記者在深圳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的“商事主體名稱”一項輸入“搬家”進行模糊檢索,“由于對應的商事主體數量過大”而在網頁上顯示前20條商事主體信息中,除了“有限責任公司”外,還有5個“個體工商戶”和3個“臨時個體工商戶”。
除了市場準入門檻低外,行業標準的缺失也不容忽視。搬家工人的基本技能要求、書面合同的格式化文本、搬運物品的安全保護、車輛行駛的路線設計等服務標準和安全標準目前均為空白。
簡曉滿律師認為,規范搬家市場離不開搬家行業協會的組織協調。但是,目前鮮有耳聞哪里有類似搬家協會這樣的民間組織。由于沒有明確的行業標準和行業協會的協調推動,行業自律自然無從說起。
“雖然工商、物價等政府職能部門可以管轄搬家行業的部分環節,各地消費者委員會也能起到接收投訴和協調處理的作用,但是這顯然不夠。”簡曉滿說。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