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仁堂養血補腎丸廣告被曝未經審查擅自發布
穗工商〔2012〕聯字1號
為充分發揮社會輿論監督作用,嚴厲打擊虛假違法廣告行為,根據《廣州市違法廣告公告制度》的規定,現將在廣州市主要媒體發布的部分違法廣告公告如下:
一、保健食品廣告類
1.西安明盛醫藥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昌盛堂牌知母棗仁膠囊”保健食品廣告。廣告出現了“全國三甲醫院上萬病例安全有效”、“果香園適用于失眠、抑郁、神經衰弱、記憶力下降,頭暈耳鳴、更年期失眠癥”等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和《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的規定。
2.廣州天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野酒花牌夢康寧膠囊”保健食品廣告。廣告出現了“植物助睡眠,又快又安全;現代發酵技術,成就野酒花二代新裝功效、安全性重大突破!經常失眠或帶來六種病。抑郁癥……健忘癥……睡眠呼吸暫停綜合癥……習慣性脫發……色斑、皺紋,容顏蒼老”等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且該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3.南京中科藥業有限公司的“中科牌靈芝孢子油軟膠囊”保健食品廣告。廣告出現了“中科靈芝,腫瘤患者的優選。抑腫瘤細胞不再是‘浮云’……。抑腫瘤細胞更集中、更有效……。”等易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且該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4.河北鹿王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的“烏發養顏茶”(廣告標示為“鹿王牌靈芝茶”)保健食品廣告。廣告出現了“喝的過程中,皺紋減少,抵抗力增強,高血壓、高血脂都會減低”等與藥品相混淆的用語,間接地宣傳治療作用,還使用農林大學郝雙福教授及多名消費者的形象和名義作證明,且該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違反了《食品廣告發布暫行規定》第七條、第九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的規定。
二、醫療廣告類
1.中國中醫科學院鼻咽炎直屬醫院醫療廣告。廣告出現了“引火歸元法、整體平衡療法、體免刻骨法,三法合一·······是目前治療鼻咽呼吸道疾病的最佳療法”、“經全球2866家醫院臨床驗證,患者一經服藥,當天見效,3-7天癥狀改善或消失”、“具有一療程痊愈,愈后不復發的神奇效果”等涉及醫療技術及保證治愈內容,并通過多位患者撥打熱線咨詢電話的形式,以患者的名義作證明,且該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
2.海軍粵海醫院醫療廣告。廣告出現了“可視無痛人流、微管無痛人流、宮頸去胚術等適合懷孕不同周期女性的人流手術·······宮頸糜爛治療首選美國LEEP刀”、“婦科科室齊全,醫院專科專治:婦科中心,不孕不育科,泌尿結石科”等涉及醫療技術和疾病名稱等內容,還利用馬曉娟醫生和孫莉患者等人員的形象作證明,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七條的規定。
3.廣州后勤醫院(廣告標示為廣州后勤醫院甲亢科)醫療廣告。廣告出現了“目前北京、上海、廣州甲狀腺疾病治療中心的專家組經過多年的臨床驗證,從免疫細胞學入手,從甲狀腺免疫細胞的研究中總結出三十六種醫療公關技術,包括目前醫療界唯一的‘介入激活阻斷術’、‘甲亢生物療法’;有奇效的‘三步消亢法’,尖端的‘液體刀療法’,以及TS免疫循環療法等四十多種療法”等涉及疾病名稱、醫療技術的用語,且該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
4.廣州仁康醫院醫療廣告。廣告出現了“專治:各種原因引起神經性耳聾耳鳴、突發性、藥物中毒性、噪音性、外傷性、頭痛、頭暈、失眠多夢、美尼爾綜合癥等耳科疾病,無論病程長短,一般治療后1-2小時起效”等涉及疾病名稱和宣傳療效的用語,且該廣告未經審查擅自發布,違反了《醫療廣告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七條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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