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多給1600元起訴儲戶 離柜不負責條款難公平
去取錢銀行多給錢了,儲戶能不能也“離柜概不負責”?近日,這個話題成了不少市民議論的焦點。事由是最近浙江慈溪的秦小姐在銀行取錢時,銀行失誤多給了1600元,銀行反以“不當得利”將秦小姐告上法庭。
銀行失誤多給1600元
最近慈溪法院一場官司引起了人們的熱議。案件的被告是位姓秦的小姐。今年2月7日,秦小姐到當地一家銀行,要求取22400元。誰料想銀行柜員一時失誤,點了24000元給她,還給了她一張“取款金額22400元”的取款憑證,要她簽字。秦小姐拿到錢也沒清點,簽完字就走了。
當天下午,銀行結賬時,發現了這一失誤,銀行的監控也顯示,當天柜員確實多給了1600元。于是,銀行馬上聯系了秦小姐,要她歸還多給的1600元。秦小姐沒有理會。她認為,在這件事上,她沒有過錯,而且銀行總是“離柜概不負責”,在這件事情上她也“離柜概不負責”。
幾次催討無果,6月26日,銀行將秦小姐告上慈溪法院,要求“返還不當得利款1600元”。不久前,法院審理判定,秦小姐多拿了1600元,屬不當得利,應在3日內返還銀行1600元。
“概不負責”遭來眾人口水
雖然多拿了不義之財是應該歸還,但還是有不少聲音力挺秦小姐。大家關注的焦點不是在是否應該還錢,而是在長期以來銀行慣用的“離柜概不負責”。
“(銀行)給少了,離柜概不負責。給多了,凍結你的賬號叫你還錢。”
“如果儲戶少拿了錢再去找銀行,銀行就不用負責,工作人員會說:鈔票當面點清,離柜概不負責。如果銀行多給了儲戶錢,那銀行就會凍結儲戶賬戶。這個世界本就是不公平的。”
不少網友炮轟銀行業的“離柜概不負責”。有網友還認為,“一個‘離柜概不負責’的牌子,永遠把儲戶和銀行分割成了兩個完全不對等的地位。這不是開門迎客,這是十字坡。”
其實,銀行失誤的事時常發生。紹興的吳先生告訴記者,有一次他去銀行存8000元錢,柜員把一刀百元大鈔放進點鈔機,刷刷刷點好后,就用紙帶捆成了一疊,給吳先生的存單上打成了一萬元。吳先生發現后,立馬提醒了柜員。“要是多拿了這2000元,銀行早晚會來要的,到時候來回折騰也很麻煩,還是提醒他算了。”吳先生坦言。
周女士也遇到過銀行出錯的問題。上個月她在杭州體育場路某網點取錢,離柜時發現銀行居然少給了10元錢。“幸好當場發現要了,不然就要被‘離柜概不負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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