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嚴查房產中介十劣行 多次違法將公開曝光
租方合同到期,中介百般借口不退押金;合同中“家電齊全”,搬進去一看家徒四壁;宣傳單上租金1500元,一簽合同猛漲到1800元……房產中介的劣行讓很多人牢騷滿腹。北京市工商局昨天表示,將重點整治扣留押金、不退訂金等10種房地產經紀違法行為,存在多次違法等嚴重侵害行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將被公開曝光。
投訴:
期滿不退押金超半數
據市工商局12315申訴舉報中心統計,今年1至7月,共接到涉及房產中介類申訴1337件,占全市申訴總量的4.57%。其中,半數以上是租賃期滿,中介公司以各種理由不退還消費者押金或拖延退還押金或只退還部分押金,此類問題共704件;消費租賃期內,因中介公司與房主的糾紛,導致消費者無法繼續租住的申訴共145件;中介公司提前與消費者解約,并拒絕退還消費者預付的房租、押金等費用的問題共122件。此外,還有申訴涉及中介未按合同提供家具、家電等生活用品等。
舉措:
多次違法將公開曝光
從4月中旬開始,市工商局會同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對房地產經紀行業為期6個月的專項整治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共檢查房地產經紀機構7520戶,制發行政指導文書622份,房地產經紀違法案件立案120件,結案102件,罰沒款65.7萬元;消費者投訴量自整治以來環比呈下降趨勢。
市工商局昨天表示,下一階段將針對投訴熱點,進一步加大對房地產經紀機構隱瞞重要事項、合同期滿后無正當理由拖延支付客戶資金、利用合同格式條款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以及偽造、變造合同示范文本等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對存在多次違法等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將予以公開曝光。
提醒:
簽約前需先查驗資質
工商部門提醒,租賃房屋一定要通過正規中介,注意考察其證照是否齊全;通過中介公司租賃房屋前,要將房屋設施、需要交納的費用等情況核實清楚,并落實到合同中;盡量要求與房屋所有者本人簽訂合同并對其房屋產權證、身份證等有效說明進行核對,如非本人則要求出示房屋租賃委托書;認真閱讀合同條款,看約定內容是否詳實、清晰,租賃期限、雙方違約責任是否與約定相符,如有疑問及時提出;簽訂合同后,注意保留好合同、租賃押金、交納費用等憑證,以免產生糾紛后無據可依。
(肖丹)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