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ad劃痕超4毫米一律拒修 蘋果霸王條款遭炮轟
霸王條款
維修可用翻新件,舊件歸自己,修壞產品僅賠維修款,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逾期未取機視為消費者放棄產品。
律師點評
根據相關規定,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廣東省消委會意見
應當以明示方式書面告知消費者,消費者的手機經維修后,維修更換的部件采用全新的部件;嚴格遵守《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以該規定作為處理消費糾紛的依據;所謂“逾期未取機視為消費者放棄所有權”的做法應予更正。
汽車維修零配件以換代修、房貸車貸捆綁“網銀”或信用卡服務、蘋果公司電子產品售后服務部分規定涉嫌霸王條款……昨日,廣東省消費者委員會公布了“2012年廣東省十大消費潛規則”,其中除了汽車消費和網絡消費等日常消費領域外,還專門“點名”指出蘋果公司產品售后服務霸王條款。
蘋果公司被“點名”
在昨日公布的“2012年廣東省十大消費潛規則”中,蘋果公司的售后服務霸王條款赫然在目,同時也是唯一一家被“點名”的公司。
廣東省消委會指出,根據蘋果公司公布的產品相關維修規定,存在“維修可用翻新件,舊件歸自己”、“修壞產品僅賠維修款”、“運輸損壞不能免費維修”、“逾期未取機視為消費者放棄產品”等多項內容,存在不公平格式合同條款,侵犯消費者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修壞產品僅賠維修款,iPhone手機售后服務部分規定涉嫌霸王條款。”廣東省消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羅衛光發布時說。
針對蘋果公司產品售后服務霸王條款,廣東省消委會顧問律師陳北元表示,蘋果公司在維修合同中單方面設定的上述格式條款,除了違反了《移動電話機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也違反了《合同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屬于既不合理也不合法的霸王條款。“在保修期內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經營者應當負責更換或者退貨。對包修、包換、包退的大件商品,消費者要求經營者修理、更換、退貨的,經營者應當承擔運輸等合理費用。” 陳北元說。
廣東省消委會表示,蘋果公司在今后的維修服務中應當以明示方式書面告知消費者,違反相關法律規定的做法應予更正。
無獨有偶,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聯合天津、北京、上海、重慶、江蘇、山東等6省市消協,也公開炮轟了蘋果公司《iPhone維修報告》中的不公平合同格式條款。隨后,蘋果公司服軟,將此前《iPhone維修報告》悄然更改為《iPhone維修報告書》,其中被點名批評的霸王條款或刪除或更改。
iPad外殼劃痕超過4毫米的一律拒修
另外,也有消費者向本報記者投訴反映,蘋果iPad的維修也存在莫名其妙的“潛規則”———iPad外殼劃痕超過4毫米的,蘋果一律拒修。記者在前往蘋果授權服務中心咨詢時,也得到了工作人員“內部守則上明文規定,iPad外殼劃痕超過4毫米的,一律拒修”的說法。工作人員表示,產品外殼有磨損不能免費保修替換,保修只針對產品功能性的故障,而外殼損壞屬于人為的、外觀的問題,所以不能保修,而更換外殼需要1300元。(廣州日報記者 全杰 通訊員 宋艷、柯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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