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咸平:證監會改革需要砍掉左手和右手
郭樹清上任證監會主席以來,推行了一系列的政策,一直在治理中國股市。日前,更有多名證監會官員頻頻吹風制度改革,令市場充滿想象空間。但是僅僅這些還遠遠不夠,我在《中國經濟到了最危險的邊緣》一書中呼吁對證監會進行三個根本的改革:
呼吁一:請證監會和交易所都放棄向財政伸手要錢,請證監會允許上交所和深交所直接競爭。
2011年中國證監會獲得的財政撥款是7.7億元,但是罰款收入卻可以忽略不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2005-2009年期間,罰款總計74億美元,都上繳給了美國財政部,財政部卻只拿出其中的45億美元給證交會作預算開支。
不止如此。在美國,納斯達克和紐約證券交易所是相互競爭的。我們沒有理由只許深交所做創業板。上交所天天游說開放國際板,很大程度上也是因為眼紅深交所的創業板。同樣,深交所當年不遺余力推創業板也是因為權重股只能在上交所掛牌。既然這兩家都喜歡創業板,那么證監會為何不退到幕后去,讓這兩家相互競爭呢?如果再出現當年的深發展PK長虹的亂象,證監會就不要客氣了,直接對交易所罰款就是了。
鑒于上市公司經常鉆披露規則的空子,到現在證監會還在努力修改披露規則本身。這就完全搞錯了,你證監會再怎么努力,你也沒上市公司狡猾。應對這種情況最好的辦法就是降低股民的訴訟門檻,從而讓訴訟風險成為懸在概念制造者頭上的利劍。比如說重慶啤酒,這披露是否重要,其實不需要你證監會來定義,讓受損的投資者自己去找證據,而這里面究竟責任在上市公司披露不到位,還是機構有意渲染這個概念,你都可以讓股民自己搜集證據,自己去法院尋求補償。證監會如果把這個權力還給股民,那么每個股民、每個基金都是個證監會,這樣打擊概念炒作的力量自然大大加強。其實即便是證監會,你也應該學學美國,有時候定下來大體的原則就行了,細節的事情法庭上見,對上市公司不僅要講理,也得罰錢教育。
呼吁二:請證監會砍掉自己的左手:廢掉重組和增發審批權。
郭樹清同志有一個非常大的成就,就是他開始意識到,證監會本身就是個問題。所以,郭樹清作了一個前所未有的改革,對任處級職務5年以上的干部開展大范圍輪崗,以輪崗預防權力腐化和審批尋租。同樣,也是郭樹清同志,讓我們第一次看到了IPO的審核流程。現在,不僅實現了申報稿提前預披露,證監會發行部和創業板部還分別向社會公示了各自的審核流程,以及截至目前總計515家申報IPO企業的名單和審核進度。就這兩點來說應該給郭樹清同志滿分。
但是,這不是說就沒問題,證監會對涉嫌利益沖突的重組委委員第一次開出了免職的罰單,即便如此,問題的根源仍沒有解決。如果要從根本上解決這個問題,證監會必須廢掉自己的重組和增發審批權。要讓基金通過參與公司治理、做空業績造假的公司來賺錢,而不是炒作概念賺錢。我為什么要強調廢掉審批權呢?因為重組和增發是基金公司絕佳的"勒索"上市公司的機會。必須得建立起來這樣一個規則,就是只有基金和小股民同意上市公司重組或者增發的價格了,也就是上市公司的股票必須打折打得足夠狠了,大家才愿意認購,才能賺錢。為什么必須得打折呢?因為如果股價不打折,基金作為股東不會批準上市公司的增發機會。
大家可不要小看這點權力。大家知道為什么ST能賺錢嗎?就是因為我們手里有與證監會一樣的否決權,如果我們就是不同意的話,那么上市公司重組就會失敗。所以,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以后A股,而不僅僅是ST,把分紅、增發、退市這樣的權力都讓證監會還給股民和基金,那么大家肯定每年都有機會要求上市公司廉價供股或者慷慨分紅,沒準兒中國還能出來個像IBM這種連續95年現金分紅的公司。
當然,這需要證監會嚴厲打擊內幕交易。因為只要還能透過內幕交易和各種傳聞賺到錢,那么股價就會跟著這些散布消息的莊家起舞,而不會根據公司治理和分紅這些基本面漲落。所以,證監會必須清楚建立一個規則:只要是改善治理的,藏富于股民的,幫助股民打擊和勒索上市公司的,都應該被允許,甚至惡意做空都應該給予包容;而對于破壞治理的,散布謠言的,通通都要施以重罰。這樣,中國的股價才能合理起來,才能去除"全球經濟增長最好,股市表現全球倒數第二"的怪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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