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對民資開放 既要“開門”還要“設座”
社論
在一些領域已形成的大大小小的利益格局,從捍衛自身既得利益的角度出發,有可能制造一道道看得見或看不見的“玻璃門”,在開了大門之外關上小門,讓民間資本局限于市場部分區域。
5月23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議提出鼓勵民間投資參與鐵路、能源、電信、醫療等領域建設。這些天來,鐵道部、衛生部、交通部、證監會、國資委、銀監會紛紛發布支持民資進入的相關文件。這一系列舉動,有望掀起新一輪“對內開放”的熱潮。
很長時間以來,我們對外開放的力度遠大于對內開放。民間資本不能享受與國有資本相同的國民待遇,加之其他投資渠道的狹窄,刺激出大量市場畸形現象。一些商品價格的大起大落,高利貸引發社會問題等現象的背后,無不有民間資本不能得到合理配置的深層次原因。
如今,一封封從部委發給民間資本的邀請函,表明了國家層面對于民間資本更加開放的新認知。需要看到,讓對內開放不再懸于半空,成為紙面精神、墻上政策,僅僅是開啟了市場準入的大門遠遠不夠。向民間資本開放,既要“開門”,更要“設座”。民間資本只有在準入條件、經營環境、行政執法和司法監督待遇等方面感受到與國有資本平等的待遇,才既愿意進門,又能夠坐下來,安安心心地打造新的市場主體。
讓民間資本安然“入座”,需要幫助民資克服可能患上的不適應癥。高門檻領域過去一直在半封閉狀態下自我運行,業已形成了固化的思路,這種思路往往距行政化近而距市場化遠,從而令進來的民間資本無所適從。因此,調整妨礙民間資本的原有機制,盡可能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是政府和立法部門的應盡之責。
以開放鐵路投資為例,在將工程招投標權讓權于地方和市場的同時,還需要盡量調整與市場化過于脫節的運營與監管機制,否則,民間資本即使進入,仍然可能在鐵道資源分配、利潤結算等方面遭遇制度墻,無法培育市場。
此外,應該看到,在一些領域已經形成的大大小小的利益格局,從捍衛自身既得利益的角度出發,有可能制造一道道看得見或看不見的“玻璃門”,在開了大門之外關上小門,讓民間資本局限于市場部分區域。
關于鼓勵和引導民間資本進入銀行業的實施意見,亮點在于支持民間資本參與村鎮銀行發起設立或增資擴股,并將村鎮銀行主發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但是,村鎮銀行發起人必須包括銀行,民資獨資銀行仍未放行。漸進式放開固然穩妥,從頂層設計層面,不妨步伐更大一些,從而明確民資進入新領域該干什么,有多大空間的困惑。
此外,在財稅和信貸政策上,過去國有資本近水樓臺先得月的模式應該改變,民間資本為主的經濟實體,理應獲得相等的機會。
可以說,多部委向民間資本開放的“新政”,其實對部委和民資都是一個新課題。行政體系需要破除舊的思維束縛,更新經營和管理體制,民間資本則需通過自身的結構調整,適應政策的變化。如此,對內開放才可迎來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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