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人6個月內去世才獲賠 客戶投訴太平洋保險
買保險原本是為了給生活多一份保障,但山西的劉女士購買的太平洋(行情,資金,股吧,問診)老來福保險不但沒有給她應有的保障,反而使她在經濟與精神上受到了雙重打擊。“讓我找醫生開據病人在6個月內死亡的證明才給賠付,這不是天方夜譚嗎?真是太荒唐了”,劉女士告訴記者。
劉女士的丈夫是一名出租車司機,由于是高危職業,劉女士一直有給愛人買保險的念頭。1999年,在一次下班的路上,她偶然碰到一位保險銷售人員,名叫楊巧玲的工作人員給劉女士介紹了幾款意外險,劉女士都不覺的滿意。
隨后,楊巧玲又給劉女士介紹了老來福產品,稱這款產品是養老醫療雙保險,。60歲開始領取養老金給付,醫療最高賠付達10萬元,兩種保障都兼得,于是劉女士為其丈夫購買了兩份老來福保險。
07年12月,劉女士的丈夫被診斷為胃癌三期,劉女士找到保險公司希望得到醫療賠付,然而保險公司給的反饋卻是讓劉女士提供醫師證明,證明被保險人存活期在6個月以內。
中國經濟網記者查看老來福保險條款,其中寫明,被保險人申請重大疾病提前給付,需經保險人認可的醫院確診被保險人初次身患合同列明的7種重大疾病,并經保險人聘請的醫師根據醫學及臨床經驗認定被保險人平均存活期在6個月以內。
這條條款意味著需要有醫生證明劉女士的丈夫將在半年內死亡,“這證明怎么可能有人給我開據呢,當時買保險說的好好的有醫療保險,醫生又不是神,怎么可能預知生死,這樣的保險條款不是太荒唐了嗎”,劉女士說。
此外,劉女士告訴記者,在不斷的與保險公司交涉后,太平洋保險風險管控的牛經理與她取得了聯系,并向其賬戶內打了1萬元作為重大疾病提前給付,劉女士雖然不認可解決方案,但由于丈夫治病要錢只好將錢取出。
“后來我找牛經理說保險的問題,他稱我把錢取走了就是認同保險公司的處理方法,并且由于楊巧玲已經離職了,和業務員本身也就沒關系了,如果我以后要領養老金,還要把這1萬快錢退回去,要不然養老金支付就要少很多,我計算了一下。我丈夫要活到80歲才可以把我所交的保費全部收回”,劉女士十分氣憤。
劉女士認為,這樣的保險條款很明顯有欺詐行為,當初賣保險的承諾到現在根本不能兌現,太平洋保險的工作人員也是一推二,二推三,事情永遠也得不到解決,而老百姓買保險是為了保障,實則卻買到了風險。
針對上述事件,中國經濟網記者致電太平洋保險,工作人員稱會盡快解決此事,但截至本稿發出,仍未有實質性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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