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過了5年 巨災保險離我們還有多遠?
4月20日,四川雅安蘆山縣發生7.0級強烈地震,據四川民政廳4月21日17時統計,蘆山地震共計造成208人死亡、失蹤,另有11826人受傷。
而伴隨著這次蘆山地震,巨災保險制度再一次進入人們的視野!從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至今,已近5年時間,但中國的巨災保險制度進展緩慢,目前仍未正式推出。那么,推出巨災保險制度的難點在哪里?巨災保險離我們還有多遠呢?
巨災險進展緩慢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所謂巨災保險,是指對因發生地震、颶風等自然災害,可能造成巨大財產損失和嚴重人員傷亡的風險,通過巨災保險制度,分散風險。巨災的顯著特點是發生的頻率很低,但一旦發生,其影響范圍之廣、損失程度大,其累計造成的損失往往超過了承受主體的實際承受能力,并極可能最終演變成承受主體的滅頂之災。
據悉,目前國際上對巨災風險并沒明確統一定義,各國基本上都根據本國實際情況對其進行定義和劃分。由于各國的經濟發展水平和巨災風險概率存在較大的差別,各國巨災風險管理水平和體系也存在很大的不同。通常來說,經濟水平較高、巨災發生頻率較高的國家,巨災風險管理水平較高。我國是世界上受到災害影響最大的國家之一,除火山爆發之外,幾乎面臨所有的自然巨災風險,災害發生的頻率相當高。然而,我國當前的巨災風險管理主要采用的是一種以中央政府為主導、地方政府緊密配合、以國家財政救濟和社會捐助為主的模式,并沒有建立專門的巨災保險體系。
2008年,“5·12”汶川大地震發生后,保險業將目光聚集在巨災保險。據了解,汶川大地震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達到8000多億元,其中財產損失超過1400億元,而投保財產損失不到70億元,賠付率只有5%左右,遠低于國際36%的平均賠付率水平。
在2009年3月的全國“兩會”上,巨災保險成為保險業代表委員熱議的話題之一。中國人壽原總裁楊超等保險高管,曾呼吁建立巨災保險制度。然而,“5·12”汶川大地震已過去數年,巨災保險制度目前仍未正式出臺。
2012年11月,保監會主席項俊波曾表示,要推動保險業在關系全局的“五大體系”建設中發揮更大的作用,而這“五大體系”其中之一就是“要在完善防災減災體系中發揮優勢,加強自然災害風險管理,加快建立符合我國國性的巨災保險制度,利用保險機制預防和分散災害風險并提供災后損失補償”。而今年3月1日,保監會表示,隨著《農業保險條例》在3月1日起執行,要加快建立農業保險的巨災風險分攤機制和再保體系。
那么,巨災保險進展緩慢的原因是什么?其推出的難度又在哪里?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