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開通投訴渠道效果不佳 復雜案件逐漸增加
和往年一樣,今年的央視“3·15晚會”照例曝光了多家問題企業,蘋果、周大生、江淮汽車、大眾等多家知名企業紛紛“中槍”,所幸,保險業集體“隱身”。那么,保險業真的已經做得很好嗎?
根據中國保監會辦公廳發布的“關于2012年保險消費者投訴情況的通報”:2012年,保監會共接收保險消費者有效投訴件16087件,同比增長205.78%,反映有效投訴事項共17365個,同比增長195.98%。
對此,保險專業律師李濱在接受《國際金融報》記者采訪時指出:“保監會開通了多個投訴渠道,但實際效果并不理想,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沒有明顯改善,保險投訴中的復雜案件逐漸增加。”
究竟該如何規避不必要的保險糾紛?如何讓保險理賠變得快速又省心?如何減免退保的損失?
購買保險時
誠信投保如實告知自身情況
健康險的保險合同中通常都有規定——“不承保合同生效前的任何疾病或癥狀”,這是為了避免客戶“帶病投保”的道德風險。中德安聯人壽的李永宏指出,消費者在購買健康險產品時,向保險公司如實告知年齡、健康狀況和既往病史等信息非常重要,因為這些信息會影響到保險公司的承保決定以及保費水平。
一些沒有如實告知的消費者往往抱著“隱瞞的話就可以讓保費便宜些,或者避免了保險公司拒保的情況”這樣的心理,似乎隱瞞情況對自己更有利。然而,恰是這種心理讓他們吃了大虧。
“保險公司做出拒賠決定,非常典型的一個原因就是消費者未能在投保時如實告知,申請理賠的疾病雖然為合同所列疾病,但在合同生效前已罹患。交了保費卻得不到理賠,這不是虧了又是什么呢?”李永宏說。
看清條款理解不透不簽字
“不少保險糾紛是源于消費者對于自身購買的保險產品的保險責任、除外責任以及相關事項不了解。”中宏保險專家告訴記者,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和后續繳費及申請理賠時注重細節,了解自身權益和保障范圍,能夠有效減少保險糾紛的發生。
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前需要了解清楚保險責任,確認保險賠償范圍。賠償范圍一般會在“保險責任”中列明,一些關鍵性的內容尤其不容忽視。比如為防止帶病投保,健康保險均設置有觀察期(也稱疾病等待期),觀察期內出險不能理賠。一般而言普通疾病住院的觀察期是30天,重疾觀察期為90天或180天。投保人應當注意此類細小而又比較關鍵的約定條款。
簽名環節往往比較容易被忽視。投保單等需要簽名的材料均需本人親筆簽名,不能為了便利或出于僥幸心理由他人代簽,保險營銷人員以及保險消費者都必須遵循合法、合規的投保程序。
人壽保險一般具有10天左右的猶豫期,一旦在此期間發現保險合同的描述和保險營銷人員的描述不符,消費者就可以變更、換保或退保。猶豫期內退保,保費全額退還。值得注意的是,該猶豫期是指從收到正式的保險合同并簽收回執的第二天開始計算,而不是從保險合同生效日開始。了解清楚這一點,消費者能更好地保護自身利益。
申請理賠時
申請理賠資料齊全好辦理
理賠是被保險人發生保險事故后保險公司履行合同約定的行為,為了證明被保人或受益人申請的理賠情況符合合同約定,也為了體現保險的公平性原則,被保人或受益人在申請理賠時提供相應具有效力的資料是保險公司能夠順暢地進行理賠處理的前提。
李永宏建議說:“消費者在申請理賠時,別急著跑保險公司,先打個電話給客服或者值得信賴的該公司保險代理人,詢問申請理賠需要哪些材料,也可以上公司官網查詢,比如中德安聯人壽的官方網站上就將常見的理賠類型對應所需的材料詳細羅列出,便于客戶申請理賠時參考。不同類型的理賠所需材料有所差異,準備齊了再一次性遞交給保險公司,節省雙方的時間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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