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提出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目標
保監會日前公布《關于堅定不移推進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針對現行保險營銷員管理體制關系不順、管理粗放、隊伍不穩、素質不高等問題日益突出的現象,首次提出3年、5年和長期目標:用3年左右時間,改變保險營銷管理粗放、隊伍不穩、素質不高的現狀,改善保險營銷職業形象;5年左右時間,新模式、新渠道的市場比重有較大幅度提升;用更長一段時間,構建基本保障健全、合法規范、渠道多元、充滿活力的保險銷售新體系。
《意見》明確鼓勵各保險公司深化與保險中介公司的合作,鼓勵保險公司設立保險中介公司或與中介建立起穩定的代理關系和銷售服務外包模式。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設立保險中介公司,支持保險中介公司開展壽險營銷業務。
《意見》提出,推進改革包括六項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一是鼓勵探索保險營銷新模式、新渠道;二是強化保險公司對營銷員的管控責任;三是提升保險營銷隊伍素質;四是改善保險營銷員的待遇和保障;五是建立規范的保險營銷激勵制度;六是持續深入開展總結和研究工作。
《意見》要求,保險公司應當逐步理順與營銷員的法律關系,切實保障營銷員的合法權益。引導保險公司采取多種靈活形式,為營銷員提供勞動者基本的法律身份、薪酬待遇和社會保障。保險公司應當承擔與保險營銷業務直接相關的考試、培訓、保險單證等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目向營銷員轉嫁公司正常業務活動所必需的經營成本。
2011年年底以來,保監會陸續頒布實施了《保險中介服務集團公司監管辦法(試行)》、《保險代理、經紀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試行)》等規范性文件,鼓勵保險大型中介企業、集團等開展壽險營銷業務。近日還頒布《關于支持汽車企業代理保險業務專業化經營有關事項的通知》,積極支持汽車企業投資設立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公司,或與已有保險代理、保險經紀公司合作,開展汽車保險業務。截至今年上半年,保監會已批準13家保險公司成立了保險銷售公司,鼓勵保險銷售專業化、職業化經營。(丁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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