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下車檢查不幸被貨物掩埋致死 保險公司拒賠
中新網寧波9月3日電 浙江寧波一司機下車檢查貨物時,不幸被貨物掩埋致死。公司在先行賠付后,要求某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卻認為,司機不是第三人,不在理賠范圍內,雙方為此鬧上法庭。
去年初,寧波北侖一運輸公司駕駛員李某駕駛公司的重型自卸車,從碼頭裝運黃沙到工地。卸貨時,有些不放心的李某親自下車查看卸貨情況,誰知,活生生被車上倒下的黃沙掩埋。那天下午,工友們發現李某消失不見,趕緊報了警。派出所民警在重型自卸車的黃沙堆內發現了李某的尸體,李某已經死亡。幾天后,運輸公司與李某親屬協商一致后,支付了他們二十余萬元的賠償款。
此前,運輸公司曾為員工在某保險公司投保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和商業保險,其中商業險的承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不計免賠率等,商業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限額為五十萬元。
日前,運輸公司將保險公司起訴到北侖法院,要求對方就此事故支付第三者責任險理賠款。
庭審時,雙方的焦點集中在李某是否屬于保險事故中的第三者。
原告方認為,駕駛員在車輛使用過程中有許多情況,駕駛員離開駕駛室后下車,他的身份即應轉換為第三者。被告方則認為,商業險明確約定了駕駛員不在責任范圍之內,保險公司的責任免除條款也已依法加粗加黑,并在保險單上又一次明確提示,原告方在簽署保險合約時就應知情。
法院審理認為,盡管關于保險第三人的界定,法律層面上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結合案件事實,李某駕駛車輛雖屬車上人員,但在發生事故時,確已離開車體,在實際上停止了對該車的操作和控制,在做與駕駛無關的事,其身份已轉化為第三人。因此,李某理應在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責任范圍內。
北侖法院主持當事人雙方進行了調解,雙方約定由保險公司支付運輸公司80%的賠償款。9月3日,該筆款項履行到位。
相關新聞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