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虧損額逐年增加 地區經營差異過大
交強險制度實施5年半以來,有一個非常明顯的特點:在總體經營虧損逐年增加的情況下,各地區經營結果的差異也逐年加大。雖然交強險虧損表面上看是全國性的,但實際上受車輛多少、交通狀況、收入水平等因素影響,地區差異性很大。有些地區虧損嚴重,有的則有盈余或盈虧平衡。東部地區虧得最厲害,不虧損的省份大部分在中西部,形成了不發達地區為發達地區埋單的特殊現象。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交強險人身傷亡賠償標準中,大部分的賠償項目是依據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于不同地區的收入差異很大,但全國實行統一的費率,隨著醫療費用、汽車零配件價格和修理工時費的逐年提高,從而造成了部分地區的交強險經營嚴重虧損。同時,全國多個地區已經逐步取消了城鄉居民賠付差異,將進一步推高賠償標準,交強險經營結果的地區差異也將會更加明顯。
比如,江蘇省2005年至2010年間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高達86%,死傷案件的平均賠償金額從2008年的2.6萬元上升到了2011年的3.1萬元,平均每個案件多賠付5000多元。在費率保持基本不變的情況下,必然會大大推高交強險的賠付率。
實際上,交強險經營結果地區差異之大,從車險三大巨頭人保財險、平安產險和太平洋產險的2011年交強險專題財務報告中就可見一斑。
截至2011年末,在全國36個區域保險市場中,人保財險累計經營虧損的有18個,東部地區有11個,中部地區有5個,西部地區有2個(四川、重慶)。其中,東部地區累計經營虧損額達到81.96億元,比人保財險全國累計經營虧損額還多出20.5億元。
截至2011年末,在全國36個區域保險市場中,平安產險累計經營虧損的有13個,東部地區有7個,中部地區有4個,西部地區有2個。其中,東部地區累計經營虧損額達到15.1億元,是平安產險累計經營盈利的2.3倍。
與此同時,在全國36個區域保險市場中,太平洋產險累計經營虧損的有14個,東部地區有8個(包括總公司本部),中部地區有4個,西部地區有2個。其中,東部地區累計經營虧損額達到18.94億元,是太平洋產險累計經營盈利的2.7倍。
值得注意的是,交強險條款和費率均依照《交強險條例》設定,但在實踐中,部分基層法院不認同交強險分項責任限額賠償、除外責任、醫療賠償標準等規定,同時人傷司法鑒定不統一,造成了交強險經營結果的進一步惡化。這一情況在江蘇、浙江、上海、安徽和山東最為嚴重。2011年,這5個省市的交強險經營虧損達63億元,占全國交強險經營虧損的69%。其中,浙江的虧損額占全國的21%,江蘇占20%,安徽占10%,上海占9%,山東占7%。
有關專家指出,交強險地區經營結果差異過大的直接后果,就是造成了虧損地區保險公司承保不積極,對盈利地區的投保人來說則不公平,影響了交強險作用的發揮。因此,有必要在不增加社會總體負擔的前提下,繼續推動擴大交強險區域差別費率的試點工作,擴大試點范圍,努力實現不同地區、不同風險投保人的公平性,以逐步實現整體不盈不虧。(仝春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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