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監會降低門檻允許險資投混合債和可轉債
昨日,保監會發布《保險資金投資債券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債券辦法》),除了增加混合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兩個可投資債券品種外,還在公開招標的基礎上,增加符合規定的簿記建檔方式,放寬一級和二級市場投資限制。長江證券認為,從今年5月保監會放開無擔保債券,到6月提出投資組合拳及至“十三項”新政的討論,再到如今各項政策的推出,險資投資新政已是箭在弦上。
此次公布的《債券辦法》中,除了原有可投債券品種,還增加了混合債券和可轉換債券,包括商業銀行混合資本債券、保險公司混合資本債券、公司債券、可轉換公司債券、無擔保公司債券、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券、國務院批準的特別機構債券等,基本覆蓋了現有市場公開發行的品種。
在放開險資投資債券品種之外,此次保監會降低了投資門檻。保險公司上季度末償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20%的,不得投資無擔保非金融企業(公司)債券;已經持有上述債券的,不得繼續增持并適時減持。對比之前150%的門檻,此次降幅不少。保監會此次還大幅上調了無擔保債券投資上限,并保留了單品種比例限制。其中,投資無擔保(企業)公司債券的余額,從原先不超過該保險公司上季末總資產的20%上調至50%;投資同一期單品種有擔保債券的份額,從不超過該期單品種發行額的20%上調至40%;投資同一期單品種無擔保債券的份額,從10%上調至20%。(徐嵐 胡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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