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違規支付傭金 四家保險公司被保監局處罰
中國經濟網6月1日訊 重慶保監局日前公布了對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津支公司,中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江津區支公司,中國人民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市分公司,平安養老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及其相關負責同志的處罰決定。因上述四家分公司向保險代理單位違規支付保險傭金,重慶保監局分別給予13萬元的罰款,并對相關負責同志分別罰款4萬元。
經查實,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期間,以上四家分公司在開展建筑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業務中,以向保險代理單位支付保險傭金等方式,按保費收入25%的標準,向重慶市江津區城鄉建設委員會支付“安全管理工作經費”。據悉,上述行為違反《保險法》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九)項的規定。因此,依據《保險法》第一百六十二條的規定,重慶保監局分別開出13萬元的罰單。
重慶保監局表示,上述行為有以上四家分公司與重慶市江津區城鄉建設委員會簽訂的《建筑施工意外傷害保險合同》、《江津區〈建筑工程施工人員意外傷害保險〉聯合共保協議》、調查筆錄、資金支付憑據等證據證明,足以認定。
此外,上述四家分公司相關負責人也被警告,并分別被罰款2.5萬元、4萬元不等。
同時,重慶安順保險代理有限公司以保險代理人的身份,收取平安養老重慶分公司支付給重慶市江津區城鄉建設委員會的資金。此行為違反《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四十七條第(四)項的規定。因此,依據《保險專業代理機構監管規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該公司被罰6萬元。何莉莉,作為總經理,決策并組織實施了該行為,故給予警告并罰款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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