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險示范條款發布 擬年底前完成條款對接
日前,中國保險行業協會正式發布《機動車輛商業保險示范條款》(以下簡稱《示范條款》),商業車險改革再次向前大跨步。與此前的征求意見稿相比,最新發布的《示范條款》依然將重點放在車險霸王條款的約束上,并確認實行“實保實賠”和“代位求償”機制。業內人士也告訴記者,雖然《示范條款》是保險公司的商業車險條款行業范本,但各家險企真正按照范本來修改條款還需要提前完成費率測定、示范單證設計等一系列工作,最理想的進度是在今年內落實。
實保實賠取代“高保低賠”
“高保低賠”是車險糾紛中備受詬病的霸王條款之一,也正是《示范條款》此次調整的重點。以往,保險公司在承保時按新車購置價確定車損險保額后收取保費,但車輛出險造成損毀或丟失時,保險公司則最高只按照車輛出險時折舊后的實際價值賠付,而不是根據投保時所確認的保額為最高賠付限額,這就是所謂的“高保低賠”。《示范條款》則規定,車輛損失保險的保險金額按投保時機動車的實際價值確定。如果被保險機動車發生全損,保險公司按保額進行賠償,發生部分損失,則按實際修復費用在保額內計算賠償。這意味著今后車主在為愛車投保時,是依車輛折舊后的實際價值來投保。
此外,《示范條款》中也取消了保險公司的“無責免賠”,規定因為第三方車輛造成的損害,保險公司可以在保險金額內先行賠付被保險人,然后代位行駛對第三方請求賠償的權利。消費者在出險后,也可以選擇直接向自己的保險公司索賠。
減少免賠事項避免理賠糾紛
除了對霸王條款的重新界定,此次《示范條款》還擴大了主險的保險責任,刪除了不少以前保險公司可以免賠的條款,令車主的利益獲得更多保障。
“以前的條款當中對于沒有駕駛證,就是他完全沒有獲得駕駛證,或者駕駛證失效或者審驗未合格或者他駕駛一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車輛都是作為免除責任的,這次在討論過程當中對于駕駛證失效或者審驗未合格把他從責任免除當中剔除掉了。如果你已經取得了駕照,但是你因為疏忽或者其他的原因你沒有去及時的年審,那么從維護被保險人權益出發,我們是予以賠付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車險工作組專家李冠如介紹。除此之外,《示范條款》將原有商業車險中“教練車特約”、“租車人人車失蹤”等附加險的保險責任直接納入主險保險責任,并刪除了“發生保險事故時無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核發的合法有效行駛證、號牌,或臨時號牌或臨時移動證”等免責條款。
《示范條款》落實仍需時日
雖然《示范條款》的發布令車主們倍感欣慰,但新條款目前仍無法真正落實到各家保險公司的車險條款中。李冠如表示,接下來行業內還有多項工作需要加快落實。“行業協會還要對行業純風險損失率進行一個測算,這項工作還正在進行當中,此外還有行業示范單證的設計、行業承保理賠實物的制定。從示范條款出臺之日起,行業未來可能還有大量的準備工作要做。”對此,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單鵬表示,保險行業協會力爭在今年內基本完成這些工作,“我們希望力爭在年底,但是這些工作需要一步一步的完成,系統性非常強,每個環節比如說單證沒有發放到位可能都會影響到最終的啟動。”
不過,專家也同時強調,行業協會正在要求各家公司來收集數據,來進行車損險損失率的測算,在車險費率上不會出現大的波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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