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2月03日 11:38
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自2015年1月1日起至春節前,鄭州交警在全市開展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集中偵破行動,截至目前共偵破逃逸事故23起,其中重大逃逸事故7起。昨日,警方通報7起典型重大肇事逃逸案,其中多名肇事司機因心存僥幸、畏罪、恐慌等心理選擇逃逸。交警部門表示,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亡,駕駛人應立即停車搶救傷員,并迅速打報警、急救電話;如為搶救受傷人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標明位置,以便交管部門后續的責任認定。
■通報
7起重大逃逸案駕駛人全落網
2014年11月19日,鄭州秦嶺路托斯卡納小區門口,套牌豫ATY199號綠色桑塔納出租車撞人后逃逸,受害人重傷。交警通過媒體征集線索,于2015年1月16日在中牟縣鄭開大道附近的祥福營村將肇事司機雍某抓獲。
2015年1月6日18時許,新密市米村鎮鎮區大道中段發生一起逃逸事故,傷者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豫AHJ088車駕駛員鄭某逃逸。1月21日,鄭某投案自首。
2015年1月18日22時許,張某駕駛豫A9BR11面包車沿滎陽市演武路自東向西行駛至滎陽農商銀行門口時,與駕駛電動車的趙某相撞,致趙某死亡。事發后,張某棄車逃逸。辦案民警多次
對其家屬做思想工作,1月20日上午,張某投案自首。
2015年1月19日21時許,豫AQ2255貨車沿航海路由西向東行駛至孫八寨工地右轉彎與一電動車沿航海路由西向東至事故地點發生交通事故,貨車拖掛電動車駛入工地后,致電動車駕駛人死亡,貨車司機駕車駛離現場。民警根據肇事車行駛路線,篩查出嫌疑車輛。
2015年1月19日23時許,三全路主語城門前一騎自行車男子被車號豫AN9C88的奔馳轎車撞死,奔馳車逃逸。民警調取三千余張卡口照片比對,鎖定奔馳車。肇事司機卞某于1月21日投案自首。
2015年1月21日12時
許,豫P38340的白色重型攪拌罐貨車沿鄭州市西四環由南向北行駛至化工路交叉口向東右轉彎時與一名男子駕駛兩輪摩托車同向行駛至此處相撞,摩托車駕駛人當場死亡,白色重型攪拌罐貨車沿化工路向東逃逸。追逃民警調取現場周圍監控,于當晚將該車及司機時某查獲。
2015年1月22日5時20分左右,京廣快速路中原路隧道由北向南方向,一輛違法駛入的豫AV0576重型自卸貨車拋灑大量泥漿,造成另一違法駛入快速路的重型自卸貨車側翻,同時致市區多條道路擁堵。交警部門通過監控,在新密市白寨找到車輛,并將肇事司機朱某抓獲。
說法
多因僥幸、恐懼心理逃逸,逃比不逃情節嚴重
“縱觀這7起典型交通事故,多是駕駛人駕駛營運車輛在晚間或凌晨時段發生的,其心理呈現出僥幸、畏罪、恐慌等特點。”交巡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說。
鄭州交巡警支隊法制科民警李小學稱,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定,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有逃逸情節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
取得機動車駕駛證;而發生一般交通事故肇事逃逸的,則會依法處以200元至2000元罰款,并可處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暫扣機動車駕駛證。
“逃逸意味著司機放棄了對被撞者采取搶救,將被撞者置于危險環境中,因此,交通肇事逃逸,無論是民事賠償責任、行政處罰責任,或是刑事責任都要比沒有逃逸嚴重得多。”李小學說。
提示
發生交通事故致人傷亡,應立即停車救人
鄭州交警部門提醒廣大駕駛員,臨近春節,人流量增多,駕駛員朋友要安全駕駛,切勿酒后駕駛。駕駛機動車一旦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如有人員傷亡,要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報警電話和120急救電話;如果為搶救受傷人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以便于交通管理部門后續的責任認定;
某些未造成人身傷亡且事實清楚的、雙方沒有爭議的事故,可以遵循快速處理辦法,由雙方當事人自行解決。行人若目睹事故的發生經過,應該向交警部門闡明事實。如果有肇事司機逃逸,應該記錄下肇事車輛的車牌號碼及逃逸方向,立即向交警部門報告。(線索提供邢紅軍崔凱 記者高鴻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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