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03日 11:13
來源:映象網
映象網訊(記者 燕子丹)11月3日,映象網記者根據河南省環境污染防治攻堅戰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啟動重污染天氣預警響應的緊急通知》(豫環攻堅辦〔2017〕274號)通報獲悉,預計2017年11月3日至8日,全省可能出現連續6天以上的區域重度污染天氣過程,部分城市空氣質量可能達到嚴重污染。河南省攻堅辦要求鄭州市從11月2日14時發布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于11月3日0時啟動Ⅱ級以上的響應及應急減排措施。按照《鄭州市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規定,決定自11月2日14時發布我市重污染天氣橙色預警,3日0時啟動Ⅱ級響應,采取以下應急措施:
1.健康防護措施。
(1)兒童、老年人、住院患者和患有心腦血管、呼吸系統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內,確需外出的,應當采取防護措施;一般人群避免戶外活動,如不可避免,應當采取防護措施。
(2)幼兒園、中小學校等教育機構停止戶外活動。
(3)停止舉辦各類大型群眾性戶外活動。
(4)醫療機構增設相關疾病門診、急診,增加醫護人員,24小時值班。
2.建議性應急措施。
(1)倡導公眾綠色出行,鼓勵公眾盡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電動汽車等方式出行;駐車及時熄火,減少車輛原地怠速運行時間。
(2)減少機動車日間加油。
(3)生產過程中排放大氣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各類工地等,自覺調整生產工期,減少涂料、油漆、溶劑等含揮發性有機物的原材料及產品的使用;可在達標排放的基礎上提高污染治理設施效率,調整有大氣污染物排放生產工藝的運行時間,主動減少大氣污染物排放量。
(4)減少散燒煤使用量。
(5)倡導企事業單位可根據重污染天氣實際情況、應急強制響應措施,采取調休、錯峰上下班、遠程辦公等彈性工作制。
3.強制性應急措施。
(1)揚塵源及其他面源減排措施。
①全市停止各類建設工程土石方作業、房屋拆遷(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業。裸露場地增加灑水降塵頻次(因搶修、搶險作業和生產工藝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須連續作業的,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除外)。
牽頭單位:市城建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市交通委、市城管委、市園林局、市水務局。
②對城區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道路、重要國道省道市道縣道在日常道路保潔頻次的基礎上,增加吸塵、清掃、灑水、噴霧等防治揚塵作業兩次(非冰凍期)。
牽頭單位:市城管委、市交通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③負責國省干線和高速公路建設工地停工監管檢查。
牽頭單位:市交通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2)工業污染源減排措施。
①增加對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確保其大氣污染防治設施高效運轉,達標排放。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②按照重污染天氣Ⅱ級響應期間工業企業停產限產清單,工業企業采取“一廠一策”實施停產或限產(整條生產線停產)措施。
牽頭單位:市環保局、市工信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3)移動源減排措施。
①全市實行建筑垃圾、渣土、砂石運輸車輛禁止上路行駛(清潔能源汽車除外)。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城管委、市交通委、市城建委、市環保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②主城區實行大型貨車區域限行,引導過境車輛避開主城區行駛。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市環保局。
③加大公交、地鐵運力保障,加密營運班次,延長營運時間,增加清潔能源公交車的使用,倡導市民綠色出行。
責任單位:市交通委。
④全市鋼鐵、有色、電力、化工、食品加工(含飲料、啤酒)等涉及大宗原材料及產品運輸的重點用車企業,不允許運輸車輛進出廠區(涉及民生、生鮮物資、冷鏈配送以及保證安全生產運行的運輸車輛,經市人民政府批準的除外)。物流批發企業,國三及以下排放標準運輸車輛不允許進出廠區。
牽頭單位:市工信委、市商務局。
配合單位:市公安局、市交通委、市環保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4)其他污染源減排措施。
①加強執法檢查,禁止農作物秸稈露天焚燒;禁止露天燒烤和焚燒,未按要求安裝油煙凈化設施的餐飲單位停業;禁止燃放煙花爆竹。露天堆放的散裝物料全部苫蓋,在非冰凍期內增加灑水頻次。
牽頭單位:市禁燒辦、市城管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委、市環保局、市城建委。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
②根據氣象條件采取可行的氣象干預措施。
責任單位:市氣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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