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9月25日 12:10
來源:映象網-經濟廣播
《消費維權熱線》案例:陳先生前不久在焦作沁陽購買了一間門面房,由于近段時間當地連續的降雨,陳先生發現之前購買門面房的墻面上出現了裂縫,陳先生覺得房屋質量存在問題,于是找開發商進行協商,但對方告訴陳先生,如果覺得有問題可以找第三方鑒定機構鑒定,鑒定費用需要他個人來承擔。陳先生對于開發商的這種答復很不滿意,他認為房屋出現裂縫屬于質量問題,如果要鑒定這筆費用也應該由開發商來承擔。
《消費維權熱線》回復:那么房屋裂縫鑒定標準的費用到底該由誰出呢?記者聯系到了有資質房屋質量鑒定機構的河南省建筑科學研究院相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鑒定費用是誰申請誰支付。對此,
河南國基律師事務所梁斌律師認為,本案中,如果陳先生與開發商協商不成,最好的辦法就是走司法途徑,雖然環節和時間上耗費的時間會長一些,但這樣對雙方來說都是最公平的,一旦有了最終的結果雙方應該也都能接受。至于鑒定費用的問題,原則上來說應該是誰提出申請誰就應該先進行墊付,等到法院的審判結果出來再由敗訴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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