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06月15日 17:14
來源:映象網-經濟廣播
以后在河南買房子、租房子,會越來越方便了!我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于近日陸續推出住房公積金新政。此次調整范圍涉及貸款最高限額、首付款比例、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等多個方面,是政策調整力度最大、突破最多的一次。
關鍵詞1
開放異地貸款
新政:在鄭州地區繳存住房公積金或在省內其他設區城市繳存住房公積金(戶籍在鄭州市)的在職職工,住房繳存6個月以上(含6個月),在鄭州市購買首套或改善性自住住房,符合省直中心貸款條件,可申請辦理省直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
解讀:以下情況在鄭州地區買房都能申請貸款:
①無戶籍限制:只要在鄭州地區(不再僅限于省直中心)繳納住房公積金;
②鄭州戶籍:住房公積金是在省內設區城市繳存的。
關鍵詞2
增加擔保方式
新政:對購買二手房和商業貸款轉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可根據自身條件在兩套方案中自愿選擇。
解讀:購買二手房:
①已提前交易過戶、商貸轉公積金可自籌資金結清商業貸款→選擇房產抵押擔保方式;
②未提前交易過戶、商貸轉公積金無法籌集資金結清商業貸款的→選擇住房置業擔保公司承擔階段性保證。
關鍵詞3
取消房產評估
新政:2015年6月15日起,貸款職工不再提供房產評估報告,試行期限6個月。
解讀:原來貸款職工提供的房產評估報告,由職工自己選擇評估事務所出具,通常按房屋評估價的5‰收取評估費用。例如一套價值100萬元的房屋,評估費就達5000元。
關鍵詞4
租房提取手續簡化
新政:租賃普通自住住房的,本人及配偶每一自然年度(滿12個月)的提取總額不得高于租房時期內住房公積金繳存總額的50%,且本人及配偶每月合計提取的最高限額為2000元。
解讀:在鄭州租房的職工,夫妻雙方每12個月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一次,用來繳納一年的租房費用,每月最高提取限額統一為2000元。條件:持房管部門開具的無房證明和戶籍所在地民政部門的婚姻證明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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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寬提取限制:職工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所需的兩年內購房手續,現在放寬到五年內。
提高貸款額度:符合省直中心貸款條件,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本人或夫妻雙方申請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貸款最高額度統一調整為60萬元。
延長還貸年齡:申請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還貸年齡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后5年。
降低首付款比例:購買首套住房,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價的20%。再次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貸款首付比例不低于房價的30%。
保留“商轉公”業務:假如之前不符合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而選擇商業貸款的,可選擇“商轉公”業務進行調整。新政中,省直中心保留了該業務,職工仍可繼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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