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拔程序:
地區初選
省內復選
全國總選拔
選拔對象:
幼兒組(3 - 6歲) 兒童組(7-9歲)
少年組(10-15歲) 青年組(16-28歲)
三. 選拔項目及形式:
(一).項目:
聲樂:美聲唱法、民族唱法、通俗唱法;
舞蹈:民族舞、芭蕾舞、拉丁舞、現代舞、街舞;
西洋樂器:鍵盤樂、管弦樂、打擊樂;
民族樂器:彈撥樂、吹管樂、 弦樂;
語言:朗誦(詩歌、詩詞、散文等),童謠、演講、故事、主持(自選);
表演:曲藝、戲曲、影視表演、小品等;
服裝表演:生活裝、禮服;
外語藝術:歌曲、朗誦、課本劇等;
美術、書法、攝影,詳見方案;
武術、跆拳道,詳見方案。
(二).形式:個人節目、組合節目(2—7人)、集體節目(8人以上)。
四. 選拔要求:
1、個人節目不超過三分鐘,集體節目不超過五分鐘;
2、化妝、造型自理;服裝、道具、樂器(除鋼琴)自備;
3、 伴奏載體須是U盤或是數據光盤,音樂格式為MP3、WMA或WAV,不得使用VCD、DVD光盤;
4、 樂器音準自己調試;
5、 選拔現場提供基本音響設備。
五. 獎項設置:
1、 參選選手獎:按組別及項目分別設 金獎、銀獎、銅獎及優秀獎并頒發獎牌、證書,
優秀獎頒發證書;凡獲得金、銀獎的選手即具備進京參加全國總選拔活動資格,全國的總選拔
由全國組委會頒發金、銀、銅獎獎牌和證書,優秀獎頒發證書;
2、輔導老師獎:河南金、銀獎節目的輔導老師榮獲省級榮譽獎;全國總選拔金獎節目的
輔導老師榮獲全國蒲公英“優秀教師獎”。
六. 組委會權益:
1、享有活動全過程及最佳節目專場晚會的作品廣播、電視、報紙、互聯網等媒體的播放(映)權及版權;
2、享有活動全過程中參演選手的形象使用權;
3、享有與活動相關的其它權益,解釋權歸組委會。
七. 對選手的后續服務:
1、 在全省復選中獲優秀成績的選手可獲得參加全國蒲公英 優秀藝術新人選拔活動的資格;
2、 選拔優秀的選手和節目,參加組委會組織的各類中、外文化藝術交流、展示和公益性活動;
3、凡報名參選選手均取得入選河南地區形象代言人、河南優秀選手畫冊的資格。
八. 報名方法:
1、 統一到指定地點報名填寫報名表;
2、 選手須交相同底版免冠照(1寸)6張。
九. 時間、地點:
1、 復選報名截止時間: 2016 年 4 月
2、 復選選拔時間:2016 年5月— 6月
地點:鄭州師范學院(蒲公英青少年優秀人才河南活動基地)
3、 全國總選拔時間:2016年7月-8月
地點:北京
4、具體時間、地點以通知為準
地址: 鄭州市金水區任砦北街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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