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闌夕
2010年,喬布斯在蘋果的一場高層會議上表示,他憎恨Android對于iOS的剽竊,「如果能夠毀了Android這個錯誤,我可以動用我銀行里價值400億美元的蘋果資產,甚至不惜動用核武器。」
而迄今為止,蘋果對于Google做得最為「殘酷」的一次攻擊,就是在iPhone 5發售時將原本預裝在iOS里的地圖應用由Google Maps替換成了蘋果自己研發的同類產品。
2012年,蘋果和三星就專利爭端在全球逾10個國家提起了30多件訴訟,賠償數字動輒以十億美元的級別起步,但是與此同時,三星依然作為蘋果最大的供應商為iPhone供應著最核心的元器件,二者都沒有撕毀協議給對方「使絆子」的意向。
我要說的是,在一個成熟且理性的自由市場里,基于規則的競爭,不會輕易超出商業倫理的底線,而就事論事的美德,也向來不是稀缺之物。
只是,在叢林中練就一身生存本領的物種,似乎很難擺脫被迫害妄想癥的心理反射,哪怕它過得早已不再是茹毛飲血的生活。
微信對其公眾號叫停iOS系統下的贊賞功能這場風波,就在社交網絡中相當生動的投映出了不同品種的「洞穴隱喻」,以及各自匹配的價值觀。
根據蘋果的披露數據,App Store在2016年為第三方開發者分賬超過200億美元,幾乎兩倍于百度公司的全年營收。
據說喬布斯最初并不支持App Store這款產品,他認為蘋果沒有足夠的能力去監管和維護一個開放應用的生態,直到第一代iPhone問世一年之后,蘋果才宣布推出適用于iPhone的SDK,并接受第三方應用的測試運行。
App Store的精妙之處在于,它既沒有違背喬布斯及其團隊試圖打造統一集成體驗的軟件模式,又建立了具有管理彈性的開放制度,任何第三方開發者都可以在遵守規則的條件下,為蘋果的用戶提供各種各樣的應用服務。
截止到2016年,App Store里已經有220萬款應用、1300萬開發者、1400億次的歷史下載量,甚至在iPhone的全球市場份額不足15%的情況下,App Store貢獻了超過54%的移動游戲收入。
的確,蘋果的軟硬件一體化戰略,使其成為一家封閉特性顯著的科技企業,但是即便如此也不會有誰否認,App Store是蘋果推出的極為成功的開放作品,它真正筑造了秩序和流動并存的軟件生態。
而騰訊和蘋果的沖突,則體現在雙方對于「內購」界定的分歧,根據App Store的營運規則,在應用內兌換虛擬物品及服務的消費行為,均需通過App Store的交易渠道完成,而微信公眾號的贊賞功能,則繞開了這項明文規定。
事件原委并不復雜,兩家公司亦都堅持了各自的原則:騰訊不愿讓蘋果的支付工具替代哺育多年的微信支付,而蘋果則履行約束權力要求微信解決問題,于是最終微信選擇遵守規則,拿掉微信iOS版的贊賞功能。
當結構清晰的仲裁結果被加以2700億美元市值和7400億美元市值的摩擦背景之后,事情的走向頓時變得群情洶涌而詭譎荒誕。
有人說,這是外資企業在中國市場上的又一次傲慢行徑;
有人說,這是壟斷結出的惡果,是自主權丟失之下的受制于人;
有人說,是微信日漸侵入蘋果的領地,導致蘋果是在設障報復;
還有人說,搞不好有一天,我們也會面臨在微信和蘋果之間「二選一」的遭遇。
……
入戲太深的場面,總是讓人想起半個多世紀前的解放戰爭里,陳佩斯的父親陳強隨聯大文工團在共軍前線演出勞軍,他在飾演黃世仁到最后一幕時,一名士兵拉開槍栓,意圖打死臺上的這個「惡霸地主」,索性被身旁眼疾手快的班長奪走槍支,這才救下陳強一命。
事實上,「二選一」這種頗具中國特色的互聯網競爭手段,在美國是不太容易想象的。
曾有在華工作的一名美國工程師在Reddit上分享他覺得不可思議的互聯網見聞:作為這個國家最大的移動通訊應用,微信能夠禁止這個國家最大的電商平臺的鏈接識別,阻斷用戶在應用內瀏覽跳轉的能力,而反過來,阿里旗下的產品同樣也不會錯過干擾騰訊系產品的機會。
在回帖里,美國網友窮極想象,也難以構思一副符合他們認知圖景的畫面:出于競爭原因,你無法在Gmail或是WhatsApp里分享亞馬遜的鏈接,出于競爭原因,亞馬遜可以要求它的商家停掉在另一家電商平臺上開建的網店,出于競爭原因,一款軟件可以通過彈窗,鼓勵用戶卸載另一款軟件……
在濫用規則方面,中國的互聯網公司早就「青出于藍而勝于藍」,就某種意義而言,這種普遍的不安全感所催生的憂患意識,也許構成了中國互聯網行業全球領先的戰斗力和執行力,但在價值輸出層面,他們取得的分數至今仍然是零。
同時,足以自洽的邏輯在于,倘若微信有權制定并維護它的規則——比如不能用支付寶來贊賞公眾號、禁止誘導性的分享內容傳播等等——那么蘋果也理應擁有相同的權力。
也就是說,如果你將微信選擇遵守規則視為博弈失敗甚至是一種值得共情的被羞辱情結,那么你實際上也是在否認微信自身不辭辛勞建立起來的用戶生態。
叢林法則認為生存戰爭沒有妥協的余地,而且樂于相信獅子與羚羊的勵志故事:獅子如果不追趕并殺死羚羊,它就會被餓死,而羚羊若是跑不過獅子,它就會被吃掉。
盡管你可能永遠都不會相信,但是事實上就是有著另一種生存狀態:不同的組織之間可以展開協作和交換資源,它們的利益來自創造價值,而不是從其他組織那里掠奪,而規則的制定者和規則的遵從者,也只有角色差別,而無地位差別。
當微信作為一款移動應用被提交在App Store里之后,也就意味著它認同了蘋果設計的游戲規則,在標準化的分寸之內,它可以從容獲得符合自己需要的利益,而不需要作出多少和寄人籬下有關的政治思慮。
當蘋果——或許是在未來——作為一個公眾號而開設在微信里之后,它也將適時的轉變身份,變成規則的遵從者,全盤接受微信劃出的活動框架,老老實實的運營漲粉,嫌慢就去找廣點通。
無論是哪一種場景,都沒有一方卑躬屈膝、一方趾高氣昂的畫面,依托于經驗和情緒的虛構劇情,也委實并不存在。
至于騰訊是否真的有一天能夠威脅到蘋果,這個概率倒是沒有否認的必要,科技公司的疆域從來就不曾靜止,來日方長,一切皆有可能。
只是過于急切的想要渲染中美兩大巨頭的交鋒,實在還是早了一些,微信的所作所為,在尺度上都沒有超過Facebook的「小動作」:
2012年,Facebook推出App Center(應用中心),比微信「小程序」更早的染指了輕應用分發業務;
2013年,Facebook推出了深度定制的Launcher,并以合作形式進入智能手機生產領域;
2015年,Facebook發布新聞服務Instant Articles,和蘋果News爭搶媒體機構,并提出更為可觀的分成方案;
2016年,蘋果開始大幅強化iMessage的功能及體驗,直接和Facebook的IM產品發生競爭;
……
到現在為止,Facebook在App Store里上架的各款應用都安然無恙,也沒有任何英文科技媒體會做出選題,討論蘋果會不會封殺Facebook、你們究竟是選Facebook還是選蘋果。
永遠不要做那個被自己的影子嚇壞的蠢貨。
另一方面,由于的確涉及到支付通道不可被替代的底線原則,微信醞釀多時的付費閱讀功能恐怕還將無限期延后,這對那些沒有相應包袱的產品——比如喜馬拉雅和得到——反而是一個意外的利好。
而依賴微信公眾號的內容創作者,也必須考慮如何適應贊賞收入的腰斬,蘋果只能監管微信而無權干預用戶,公眾號的運營者在推送內容的設計里借用其他手段為iOS用戶提供付費入口,這個不會違反規則。
總而言之,整件事情的尷尬在于,騰訊和蘋果兩家巨星公司在溝通過程里并未表現出多少應有的智慧,它們的確沒有「做錯」事情,然而卻在解決問題的結果上不約而同的犧牲掉了用戶的需求。
這才是最讓人失望的地方。
它讓我想起契訶夫寫過的那個「套中人」的形象:
「他與眾不同的是:他只要出門,哪怕天氣很好,也總要穿上套鞋,帶著雨傘,而且一定穿上暖和的棉大衣。他的傘裝在套子里,懷表裝在灰色的鹿皮套子里,有時他掏出小折刀削鉛筆,那把刀也裝在一個小套子里。就是他的臉似乎也裝在套子里,因為他總是把臉藏在豎起的衣領里。他戴墨鏡,穿絨衣,耳朵里塞著棉花,每當他坐上出租馬車,一定吩咐車夫支起車篷。總而言之,這個人永遠有一種難以克制的愿望——把自己包在殼里,給自己做一個所謂的套子,使他可以與世隔絕,不受外界的影響。現實生活令他懊喪、害怕,弄得他終日惶惶不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