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務用車有償私用”,即可以把閑置公車有效的利用起來,又能以經濟手段避免部分官員將公車私有化。按照東坡區當地政府規定,公務員需要私用公車,可以向領導打報告,并按照一公里一元繳納費用,明碼標價不失為一個“人性化”的規定。
中國特色的公車改革又出新招,公車“有償私用”,是有效的求解舉措還是彈性的公車私有化借口?
公車改革的一大痼疾就是久禁不止的公車私用,不少地方政府為禁止公車私用出臺了各種規定,從給官員發放交通補貼到節假日封存公車、公車夜間召回、給公車設立特殊標志等層出不窮,但卻收效甚微。部分地方甚至不惜重金為公車安裝了GPS定位系統,但面對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相關部門的管理始終不能到位,公車私用的現象依然無法杜絕。
既然無法從根本上禁止公車私用,一些地方就開始從另外的角度去解決問題,日前,《華西都市報》發文報道稱,“如何讓奔波在私用路上的公車停下來?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的公車管理“新政”出臺已半年,公車“私奔”要“打表”收費,且按一公里一元計費,讓東坡區不少干部不愿甚至不敢因私用公車。”消息的可靠性尚難分辨,其真實效果也還沒有官方考證,但在業內卻已經引起了廣泛的討論。
“公務用車有償私用”,即可以把閑置公車有效的利用起來,又能以經濟手段避免部分官員將公車私有化。按照東坡區當地政府規定,公務員需要私用公車,可以向領導打報告,并按照一公里一元繳納費用,明碼標價不失為一個“人性化”的規定。
乍聽之下這一規定仿佛不無道理,但細細品味,在當前的國內公車制度下,不能割裂掉附在公車上的各種利益鏈條,其公平性就只能停留在紙面之上。公車改革的難點在官員本身,如果監管者本身就是公車私用者,誰來問責?如果說之前的公車私用還讓官員顧忌輿論監督的話,現在有償使用就成了公車私用的擋箭牌,群眾的監督反而成了無的放矢。
公車有償私用的過程中還存在有許多可操作的空間,費用誰來收取、誰來監督費用的收取、收繳的費用由誰來管理,而在這一些列問題中如果缺少一個透明的公示機制就很可能成為另一個滋生車輪腐敗的溫床。另外既然公車可以讓官員付費私用,那普通大眾是否也可以付費使用,如果答案為否,這不又是一個明顯的特權條例。
公務車,顧名思義就是用于公務的車輛,其職能理所當然是執行公務和服務公眾,從這一立場上看,其從根本上就不存在可以被私用的前提條件。業內人士指出,有償私用只會讓公車管理陷入更加理不清的混亂之中。
公車治理從本質上就是要管理好使用公車的官員,要杜絕公車私用最行之有效的辦法就是相關部門制定出具有威懾力的規章制度,提高違規成本,一旦發現就嚴懲,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實現無人再敢私用公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