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定除更改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標準和駕駛員考試規定之外,還對持有A、B證駕駛員的審驗及積分標準有更嚴格的規定。
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即將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新規定除更改交通違法行為的記分標準和駕駛員考試規定之外,還對持有A、B證駕駛員的審驗及積分標準有更嚴格的規定。其中在一年的記分周期內,如果記分一次便需在年審時參加不少于三小時的學習。此外如在記分周期內被扣分一次,則需在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當地交管部門接受審驗,不按照之前兩年一審的規定執行。
明年起施行 A/B類駕照記分便需重學交規
在有關審驗規定中明確指出,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不含小型汽車),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一年)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在機動車駕駛證審驗內容中提到了持有A、B類駕駛證不同于C類記分學習的項目,規定中指出,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即持有A/B駕駛證)一個記分周期內有記分的,以及持有其他準駕車型駕駛證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死亡承擔同等以上責任未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人,審驗時應當參加不少于3小時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交通安全文明駕駛、應急處置等知識學習,并接受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C類駕駛證則按照記滿12分直接參加學習的規定繼續執行。
新規定發布后,全國各地媒體便紛紛報道,不少持A、B證的駕駛員均開始申請降級,換成C類小型汽車駕駛證主要原因就是明年起記分規定復雜,每年只要記分就需要學習和審驗,帶來不少麻煩。
那么如果您想辦理A、B類駕駛證“降級”至C類,可持身份證、駕駛證、彩色照片到當地相關車管所辦理,并填寫相關申請單。
除此之外,修訂后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還針對一些交通違法行為的扣分標準進行了調整,其中包括未懸掛或者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扣12分,以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等違法的記分由現在的3分提高到6分等等,。